沪建标定〔2017〕1116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评估 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定额的科学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沪建标定〔2016〕384 号)的要求,我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满五年以上的本市建设工程定额进行适用性评估。本次列入评估的定额共计27本,所涉及的专业包含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绿化及民防工程,评估结果为: 14本定额需进行全面修编,13本定额需进行局部修编,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定额进行修编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建设工程定额评估结果汇总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4-12 10:0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