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3月11日根据九部委《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3号令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为《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第七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0人;
(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
(三)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
(四)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按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可以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
(一)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评标专家档案或对评标专家档案作虚假记载的;
(三)以管理为名,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的。
法律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行为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不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评标无效;情节严重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 行业规章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第33号令)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5号令)
-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
-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167号令)
-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商产发[2007]395号 )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计委29号令)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计委18号令)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计委9号令)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I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
- 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 868号)
-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计委5号令)
-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计委4号令)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计委3号令)
- 上海地方法规
- 市建委规章
-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工作规范(2024版)
-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
- 沪建规范〔2024〕5号--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修)
- 沪建规范〔2024〕6号 --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 沪水务〔2024〕80 号--关于发布本市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24〕84 号--关于调整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规费项目设置及费用计算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3〕34号-关于调整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投标过程中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5)
- 沪住修缮〔2023〕37号 -- 关于住宅修缮工程评标办法部分调整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3〕26号关于规范本市住宅修缮工程设计成果质量要求的通知
- 沪建标定联[2023]486号--关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概算相关费率的通知
- 沪建招【2023】9号--关于明确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范围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建招【2023】8号--关于调整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涉及规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建招【2023】6号--关于在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3】14号--关于调整住宅修缮工程招标投标中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资格预审条件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3】7号--关于完善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招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3】2号--关于明确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暂估价招标工作及有关资格预审条件的通知
- 沪绿容工管【2023】15号--关于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落实
- 沪绿容工管【2023】19 号--关于修订《关于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中使用在沪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 沪财采【2023】11号--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23】437 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2020 版)》和《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使用在沪建业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有关条款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23】335号--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规费项目设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市级项目改造科目及工程量管理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1】2号--关于明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住宅修缮【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 沪房规范【2020】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20】23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20】139号:关于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9】24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9】19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9】792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表
- 沪建市管【2018】28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折算率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8】40号: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民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通知
- 关于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7】 11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评估结果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7】 1112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0)装配式建筑补充定
- 沪建建管【2017】982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
- 沪建标定联【2017】620号: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7】316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7】105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7】1202号: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水利工程烦算定额(SR1-12016)》、《上海市城镇给排水工程预算定额(SHA8-31-206)》及《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SH45-31-2016)》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7】87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建招【2017】4号:关于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文件数据标准(2017版)》的通知
- 沪建招【2017】2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7】16号--关于明确旧小区信息架空线入地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6】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6】115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6】18号:关于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6】95号:关于明确施工招标开评标阶段投标文件存放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建行【2016】17号:关于印发2016版《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6】1162号: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临工程预算定额(SH01-31-2016)》等7本工程预算定额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SHT0-3-2016)》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6]47号:关于推进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保障性住房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6】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通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
- 沪建市管【2016】43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6】42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 沪建标定【2016】257号: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
- 沪建建管联【2016】24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6】86号: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6】146号:关于开展在沪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6】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在施工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数据文件标准》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5】20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施工招投标相关评审要求的通知
- 沪住修缮【2015】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 沪建管【2015】68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建管【2015]45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沪建管【2015】413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使用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沪建管【2015】376号: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 沪建管【2015】35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5]54号: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取费和缴交核付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沪建管联【2015】1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使用财政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勘误
- 沪建市管【2014】125号:关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和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费用的通知
- (废止)沪建市管【2014】77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试行)》的通知
- 沪建管【2014】27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抽取选定管理规定(修订稿)
- 沪建管【2014】624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施工暂估价招投标服务系统的通知
- 沪建管【2014]87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通知
-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三)
-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 沪住修缮【2013】15号文 15套红—关于下发《十二五期间本市享受市级财力补贴资金住宅修缮项目的取费标准费率表》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3】46号:关于对本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 沪建建管【2013】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时限的通知
- 沪府办发【2013】69号: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 沪建市管【2012】28号: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 沪建市管【2012]33号: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失效)沪建市管【2012】68号: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
- 沪建交【2012]929号:关于印发《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的办事指南》的通知
- 沪建交【2012】94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沪建建管【2012】50号:关于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兼项、变更、核销的操作意见
- (废止)沪建市管【2011】72号:关于进—步精简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通知
- 沪建市管【2011] 102号: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人代表管理的通知
- 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关于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 地方标准&专业计量规范
-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价格与指数2024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关于征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市政工程(道路)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市政工程(桥涵及护岸)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市政工程(隧道)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区间)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燃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独立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房屋修缮工程(成套改造)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房屋修缮工程(修缮改造)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民防工程(单建式)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给水管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排水管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
-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标准(DG/TJ08-2135-2020)
-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 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编码标准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
-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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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计委29号令)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06 15:1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