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制性条款比较

“13规范”强制性条款为15条,在数量上与“08规范”保持一致。

对于相同含义的条款,“13规范”在语气上进行了加强,把“应”改为“必须”。

不同之处在于,“13规范”取消了“08规范”中针对“分部分项”的四条强制性条款;同时增加了对五个关键性内容的强制性条款。分别是“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部分。

具体变化如(表5)所示:

表5 强制性条款对比表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06 10:25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