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技术标澄清后确定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商务标投标文件),建设周期 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 日历天,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周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差额担保和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款中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7 11:52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