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标程序

2.1 澄清低价法

2.1.1 技术标递交及澄清

(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投标文件。

(2)招标人对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分析,投标人基本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入技术标澄清。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出技术标澄清要求。

(4)投标人进行技术标澄清回复。

(5)招标人对投标人澄清回复内容进行审查,响应所有澄清要求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澄清。

2.1.2 商务标递交及澄清

(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投标文件。

(2)招标人分析商务标投标文件,向投标人提出商务标澄清要求。

(3)投标人进行商务标澄清回复。

(4)招标人对投标人澄清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响应澄清要求。

2.1.3 评标委员会评审及结果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商务标澄清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澄清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3)评标委员会复核通过或予以纠正后通过的,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复核不符合规定且无法纠正的,应当重新招标。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7 11:4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