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平台”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远程开标:

(1)远程开标系统登录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进入选定招标项目的虚拟开标室进行开标。

(2)投标文件解密及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环节。

投标人代表须在发起解密后 120 分钟内,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并打开“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微应用”中“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解密”功能,扫描开标系统提供的二维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解密是指解密成功并通过“平台”对投标文件符合性校验)。

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平台”)将拒绝接收。

(3)公布投标情况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通过开标系统查看所有已接收投标的开标情况表。

采用两阶段形式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开标时可查看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情况;在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可通过开标系统查看投标人的第二阶段(投标报价)情况。

(4)开标异议

投标情况公布后,投标人有异议的,需在 15 分钟之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即时给出答复(招标人答复前招投标活动暂停),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答复。

(5)开标完成。

5.3 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3.1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5.3.3 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5.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拒收投标文件。

5.4 开标补救措施

5.4.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4.2 项、第 5.4.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下列情形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4.2 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4.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或开标未完成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7 10:51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