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使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选择已完成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投标人代表个人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生成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绝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使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平台”)将拒绝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撤回修改并重新递交,“平台”将以最后一次递交的为准。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3.7 款、第 4.1 款和第 4.2 款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7 10:50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