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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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描述}; (2)目前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如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则变更时间应大于180天; (4)具有省级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 |
项目总工 | ☑无 ⬜有 (1)具有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其他 |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7 10:4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