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6.1审查委员会
6.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6.1.2审查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6.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审查办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4 14:1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