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程序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补救措施

5.3.1 开启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下列情形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因“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打印并递交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中止电子开启,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启: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异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情况公布后,投标人有异议的,需在15分钟之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即时给出答复(招标人答复前招投标活动暂停),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答复。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4 10:21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