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6.1审查委员会

6.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6.1.2审查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6.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审查办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3 15:3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