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数据标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编制完成后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在线业务电子签署平台上进行电子投标文件校验,通过后完成数字签名与盖章,生成一份扩展名为CTB的电子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填写被授权委托人的信息,由被授权委托人用个人数字证书和企业数字证书对数字签名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密后将该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的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未送达。

4.2.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撤回修改并重新递交,交易平台将以最后一次递交的为准。

4.2.3批量招标项目说明:

(1)投标人应当获取批量招标项目各标段的招标文件,未获取所有标段招标文件或者未提交所有标段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未送达处理;

(2)投标人应当按批量招标项目所有标段的总工期填写工期;

(3)投标人应当对批量招标项目每个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报价并上传,不同标段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同时应当单价相同。

(4)主标段的技术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标段的相关内容。

4.2.4特殊情况处理:/。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3 10:5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