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查结果

4.1 递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递交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招标。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3 10:24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