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按规定如实记载。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电文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2 12:0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