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全体评委推举产生一名组长,主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程序为否决投标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

二、否决投标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的。

2、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三、技术标评审

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审法,总分100分,75分为合格,技术标低于75分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分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最低分 最高分
1 投标人基本情况 6 10
2 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6 10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资历及业绩情况 20 32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方案 20 32
5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8 16
合 计 60 100

四、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中标人的确定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2 10:56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