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的依据

1.1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1.2采用评标办法类型

本次评标采用: ⬜记名投票法、 ⬜简单打分法(当有效投标人>5名时,则采用百分制打分法)、 ⬜百分制打分法。

二.评标的保密

2.1保密要求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4.1否决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

4.1.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设计负责人未签字,勘察负责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章;

4.1.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若有)。

4.1.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1.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1.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若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2)勘察部分和设计部分的投标报价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行为的。

4.1.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提交标书时,未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有);

(3)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4)暗标投标文件中作了标记的(若有)。

4.1.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2否决投标流程

有上述情形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其进行符合性初审或评审时,应当作出正确判断,评委不得采取回避方式不发表个人意见。评标委员会确认否决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评委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

4.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也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错误的改正

4.4.1勘察部分、设计部分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4.4.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5.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技术文件经评审、分数统计后再进行商务文件评审,商务文件评审采取明标方式;

5.2技术文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5.3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值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总得分最高的前2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1 16:20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