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

1.1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 (GF-2015-020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 版)》执行。

1.2 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有制定相应合同示范文本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专用合同条款

2.1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2.2 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1 15:3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