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办法与程序

1.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当有效投标人≦5家时,技术标评分细则中按照“评审因素”内容进行打分,不再对“评审因素细分项”进行逐个打分。当有效投标人>5家时,技术标评分细则中按“评审因素细分项”进行逐个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商务标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明标),技术标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暗标)。

1.2评标程序

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详细评审(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技术标得分汇总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商务文件评审采取明标方式。对于未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及商务标初步评审的单位,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1.2.2技术文件(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1.2.3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评审分值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总得分最高的前1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1 14:56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