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包括:设计文本、展示图板(如有)、电子版文件(如有)、BIM技术文件(如有)、设计模型(如有)等】二部分组成。

3.1.2商务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有);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报价清单(含BIM技术服务费);

(8)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设计);

(9)服务承诺;

(10)其他资料。

3.1.3技术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1)设计说明:

①设计依据、方案总体构思、设计方案说明(总平面设计说明、单体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通风空调系统设计说明、给水排水设计说明、消防控制设计说明、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注意: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设计说明;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设计说明;当项目采用BIM设计时,应有BIM设计说明。

②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③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

④设计周期:分为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列出设计周期(日历天);

⑤设计费报价:列出本投标须知“第1.3条”所规定招标范围的设计费(含BIM技术服务费)总价及计算标准和依据,工程设计费计算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2),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1)。⬜采用设计总包方式(含各专业工程报价如:建筑幕墙、基坑与边坡设计、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照明、预制混凝土加工图设计等内容)。⬜不采用设计总包方式。

⑥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现场配合等服务承诺及主要措施

⑦其他。

(2)设计方案图纸(如采用设计单位招标,设计图纸可以减少、突出设计构思内容和对项目的技术建议书)

提供的图纸应满足方案设计深度,同时不少于以下内容的图纸:

①总平面图;

②设计分析图纸:功能分析图、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日照分析图;

③单体建筑各层(含地下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④主要建筑户型平面图(住宅);

⑤设计效果图:⬜总体规划鸟瞰图 ⬜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 ⬜其他:{其他设计效果图};

⑥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市政道路)

(1)设计说明:

①工程概述;

②现状评价及建设条件:包括区域概况、道路现状及评价、交通量及评价;

③道路规划及交通量预测;

④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⑤工程建设必要性论证;

⑥工程方案内容(含设计原则、总体方案、道路工程、桥梁与隧道、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

⑦环境评价;

⑧投资估算;

⑨其他:包括设计周期、设计费用报价、中标后再设计和施工期间的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承诺措施)。

(2)设计图纸:

①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②道路规划横断面及拟建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③重要节点方案图;

④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⑤排水工程方案图;

⑥附属工程方案图;

⑦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技术标书包含内容}

3.1.4展示图板、电子版文件、BIM技术文件(如有)和设计模型等要求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

3.1.5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若为暗标,不得采用图签具名或带有单位、人员、业绩等任何可辩识名称、标志、标记。

3.1.6技术标书设计说明部分尽量采用双面印制,设计效果图数量应按照第二章3.1.3款对效果图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人不得增加数量。

3.1.7技术标书深度达到第五章。

3.1.8投标文件的制作

(1)本项目商务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标投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在电子文件签署平台上对扩展名为BTB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校验,如校验不通过,修改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校验。校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文件签署平台上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签名与数字盖章,数字签名与数字盖章完成后,下载并妥善保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数字签名完成回执》PDF文件(以下简称签名回执)。签名盖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会自动在其文件名中添加若干sign字符。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上述规定在电子文件签署平台上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签名与数字盖章,数字签名与数字盖章完成后,下载并妥善保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数字签名完成回执》PDF文件(以下简称签名回执)。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方案设计及审定修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审批修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各阶段BIM设计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BIM竣工模型审核、其他BIM技术服务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专业分包设计等费用。

3.2.2本次投标报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中标后总价包干使用。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中标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设计费用。

3.2.3由中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均应包括在其提交的投标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5本设计服务收费报价见前附表第19项。

3.3投标有效期

3.3.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20项。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设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设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1)具体要求见前附表第21项。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投标资格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进行编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提供的格式及章节要求编制相应内容,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关后果。

3.7.3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11 14:52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