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标

若采用两阶段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在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可通过开标系统查看通过第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阶段(投标报价)情况。

若采用一阶段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补救措施

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下列情形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因“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6 16:21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