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技术规范书与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考核办法

上海城投高速运营管理中心

高速公路运营养护考评标准(1000分)

第一部分 收费运行管理(1000分) 路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满分 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一、票务管理 50
1 通行费发票管理 15 对通行费发票管理制度、流程以及收入、使用、核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管理制度、流程缺项不齐,每一处扣2分;通行费发票核销超过2个工作日;通行费漏交扣5分;通行费发票未有出入库记录扣5分、未进行每日、每月盘存扣10分;
2 CPC卡管理 15 对CPC卡、PSAM卡等卡管理制度、流程,以及入库、使用、调拨、盘存、保管场所等进行检查。管理制度、流程缺项不齐,每一处扣2分,未有出入库记录扣5分、未进行每日、每月盘存扣10分,未按CPC卡存放要求存放扣10分。
3 纸质通行券管理 10 对纸质通行券管理制度、流程,以及入库、使用、盘存、保管场所等进行检查。管理制度、流程缺项不齐,每一处扣2分,未有出入库记录扣5分、未进行盘存扣2分、未执行使用前报备省中心扣10分。
4 指标考量 10 CPC卡补收率:95%≤补收率<100%扣5分;补收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CPC卡回收率:95%≤补收率<100%扣5分;补收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二、站务管理 60
1 内务管理 20 对收费站各级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项,每一处扣1分。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扣2分;巡视记录、整改回复不全扣2分;每月巡视频次未达到合同规定扣5分;
2 安全保障措施 20 对收费站收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解款室有安全缺陷的,每一处扣3分;检查收费押运协议、资金解款流程及应急处置流程,有缺项的每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流程解款扣3分;解款室有安全缺陷的每一处扣5分;
3 收费监控管理 20 对收费站监控制度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管理制度不全,每一处扣2分;抽查收费监控记录有缺项或不完整,每一处扣2分。
三、站容站貌 80
1 收费站及出入口环境 20 对收费站及广场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脏乱、标志模糊每一处扣1分;分隔设施破损、设置不规范每一处扣1分;收费相关公告、服务承诺设施破损、张贴不醒目每一处扣1分;路肩、排水沟、绿化带有垃圾每一处扣1分。
2 收费站房环境 20 对收费站房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脏乱每一处扣1分;外立面破损严重每一处扣1分;油漆及涂料剥落每一处扣1分;金属构架锈蚀每一处扣1分。
3 收费车道及附属设施 20 对收费站车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车道油污、安全岛有破损每一处扣1分;信号灯、费额显示牌破损及盲点每一处扣1分;电动栏杆破损、功能不全每一处扣1分;防撞桶防撞柱结构及反光膜破损每一处扣1分;防撞桶防撞柱设置不合理每一处扣1分。
4 收费天棚 20 对收费站天棚进行检查。发现外观不整洁、结构有破损每一处扣1分;金属构件锈蚀每一处扣1分;照明设施损坏每一处扣1分;有渗漏每一处扣1分。
四、收费管理 100
1 业务联系单回复及处理情况 20 对日常行业、运管中心下发的业务联系单或数据反馈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业务联系要求执行相关工作扣5分。
2 资料报送 20 按照行业、运管中心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提供收费、还贷、流量和管理等有关信息资料,未及时报送的,每一次扣2分;报送数据不规范、不准确的,每一次扣2分;有缺项的,每一次扣2分
3 收费政策执行 30 按照行业制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收费数据上传及时、回复准确,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因误操作而丢失原始收费数据,一次扣2分;擅自删改原始收费数据,一次扣5分;收费数据未及时上传扣5分;未按核定费率表收费,一次扣5分;出入口车型预判有责失误扣3分;异常改判无记录扣3分;收费人员操作造成重复收费每月低于1起、全年低于6起,一次扣2分;违反免费车辆放行制度,除补缴通行费外,一次扣15分;
4 指标考量 30 回复及时率:95%≤及时率<100%扣2分;及时率<95%扣4分;90%以下扣6分; 车型准确率:95%≤准确率<100%扣5分;准确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车牌准确率:95%≤准确率<100%扣5分;准确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五、收费服务 135
1 各类制度建设 20 根据各收费道口的不同情况,按照一站一情一策一案原则,制定针对性强的排堵保畅预案,未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的扣10分,根据行业制定的《高速公路道口特情处置流程》和《手持机使用手册》,制定适合路段的操作手册,针对在出口不能提供有效通行凭证的车辆,制定专项管理办法,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制定道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扣10分。对ETC收费道口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没有制订ETC现场值守具体管理办法的扣15分;未制定ETC应急预案扣15分;未定期做好相关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的扣5分
2 ETC道口服务 25 对收费道口的ETC服务水平进行检查。擅自关闭ETC收费车道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ETC道口收费异常处置不力,造成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匝道收费站的ETC车道擅自切换为人工收费模式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ETC95折等惠民措施执行不力的,每一处扣10分;未制订ETC现场值守和应急预案具体管理办法扣2分;擅自关闭ETC收费车道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ETC道口收费异常处置不力或不及时,造成投诉的一次扣5分;高峰时段无人值守每发现一次扣5分;
3 窗口服务 15 对收费窗口服务“六个统一”进行检查。收费员着装、收费礼仪操作、收费亭标识、垃圾箱设置、收费公告牌内容、亭内物品摆放等方面做到统一规范,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每发现缺失一处扣1分;
4 排堵保畅执行情况 25 严格执行道口保障各项制度,未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未使用手持机复式收费、未设置可变车道、未按照车流情况及时调整ETC/MTC车道配比的,造成车道车辆排队超过8辆,每发现一处扣5分;遇到车辆排队超过15辆或突发事件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每一处扣5分;遇媒体曝光因道口处置不力,造成拥堵的每一次扣20分,未在规定距离处设置流量监测标志或流量监控措施的,扣10分;未定期修订道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5分;启动预案未经分中心同意扣10分、排堵保畅事件处置不力,一次扣5分;未按排堵保畅规定执行,免费放车扣20分。
5 绿色通道 25 对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放行措施进行检查。发现绿色通道管理不力,现场处置不符合政策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对绿通数据统计记录不清、存在误差的,每一处扣5分。产生绿通未融合流水,72小时内未及时补传融合数据导致判定为出口责任方的,每笔扣5分。
6 收费对账 25 ETC、MTC出口交易数据上传不合格并未在96小时内修正补传,判定为责任方的,每次扣10分。ETC出口交易上传逾期的,每次扣10分。ETC通行出口交易争议确认不记账的,每次扣10分。
六、系统维护 260
1 各系统制度建设 20 维护期内制定对收费、监控、通信、照明及供配电系统和设施的维护制度、设施台账等基础运维资料。并按照制度实行并留记录。制度缺失,每项扣5分;数据未及时更新、资料不完整,每发现一处扣5分; 系统检查、机房出入等制度实行记录缺失扣5分。
2 机房基础环境 20 检查机房保洁、空调,设备安装固定、缆线连接情况;检查照明和应急照明、消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应急电源等工作情况;检查防静电地板完好情况。机房空调故障、温湿度不符合数据处理环境热准则,设备出现明显落灰以及电源未接情况扣10分; 机房照明系统故障、消防报警系统故障,缆线杂乱、标签不明每项扣3分。
3 各系统校时 20 检查各设备与时钟系统同步工作情况和系统日志;设备同步时钟误差15分钟以内2分,超过15分钟20分。
4 网络信息安全 20 检查防雷和接地、光电缆管线防护、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设备、“五防”措施、防病毒措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计算机病毒感染扣10分;出现内网私自接通互联网的情况扣30分;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针对不同场景的网络安全预案缺失扣20分。
5 系统应急保障 20 对于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应制定相应《应急保障预案》、《节假日保障值班表》记录缺失扣5分;故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涉及主干通信设施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系统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6小时。重大活动期间,涉及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的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设施及通信设施等,故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每发现一次超时扣10分。
6 收费系统 30 定期对收费系统进行巡检,维护并对发现各种故障进行修复并记录,缺失巡检记录扣10分,维修记录缺失扣5分;受行业及市联网中心通报,每发现一次扣10分;系统安全性存在隐患,每发现一处扣10分; 影响通行费收取的关键设备未按规定时限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扣10分,其它设备未按规定时限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扣5分;应用与收费系统软件未按规定时限排除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0分。
7 交通监控系统 20 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检,维护并对发现各种故障进行修复并记录,缺失巡检记录扣10分,维修记录缺失扣3分;受行业及市联网中心通报,每发现一次扣10分;系统安全性存在隐患或不合规,每发现一处扣10分;未按规定时限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扣10分。
8 照明及供电系统 30 维修记录缺失扣3分;系统安全性存在隐患,每发现一处扣5分;未按规定时限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收费设备大面积断电的视情况扣10~30分。
9 交通监控系统质量 20 对摄像机图像质量、监控视频及字符叠加一致性、车检器、情报板信息发布等进行维护保障; 视频图像在线率,普通图像每个1分,上云图像每个3分;字符叠加图像不一致,一处2分;无法发布情报板信息,一处2分;流量信息明显异常,一处2分。
10 收费系统数据处理 30 到部上传数据积压或超时超过5%,扣除5分;到省上传数据积压或超时超过5%,扣除5分;状态名单下载不及时一次扣10分;门架心跳上传恢复时间超过24小时扣10分;应派专人负责监视全网运行监测平台,IEF,计算机远程监测控制系统等的每日运行情况,无人则扣30分。
11 配合管理工作 10 对行业专项建设项目、稽核调研等配合工作进行检查。配合工作很好、一般、较差分别为10分、8分、6分。
12 指标考量 20 交易成功率:95%≤成功率<100%扣5分;成功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数据上传及时率:95%≤及时率<100%扣5分;及时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七、投诉处理 35
1 投诉受理机制 10 应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及时反馈处理意见。未建立投诉受理机制的扣10分,未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的扣10分。
2 收费信访处理 15 对涵盖收费业务的信访进行检查。信访记录不详实、不完整的,每一处扣2分;没有制定处理流程的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回复处理结果的,每一处扣2分,发生有责投诉一次扣5分。 纳入综合办考核
3 各类热线转发的投诉处理 10 对12122、12319等服务热线转发的投诉处理回复的及时性进行检查。未按要求及时回复一次扣5分。 纳入综合办考核
八、专项工作 35
1 小客车免费保障 15 对节假日各路段小客车免费通行保障工作情况的检查。根据行业总体方案,路段制定的专案落实到位,执行情况良好,事后有总结分析的为15分。
2 ETC运行管理 10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在ETC全国联网运行中数据传输准确、及时,现场运营保障有力,相关业务处置及时的为20分,每一项不符合扣5分。
3 文明行业推进 10 对路段文明行业推进工作的检查,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未建立针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或不全面的每一项扣5分。 纳入综合办考核
九、监控管理 75
1 内务管理 10 监控人员严格遵守监控各项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做好监控记录及设备运转记录;做好设备的日常保洁工作;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定时切换监控画面,搜索各画面情况;发现可疑现象和物件及时处置和报告,做好反恐安全保卫工作;监控室环境整洁。未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扣1分;未按规定做好记录的扣2分;归档混乱、保密缺位扣2分;未及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扣1分;未定时切换监控画面的扣2分;未按规定做好视频巡视扣5分;人员配备未到位、着装不规范扣1分;工作期间聊天、打瞌睡扣2分;监控室不整洁、有消防或触电等安全隐患扣2分;未定期做好相关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的扣5分
2 预案制定及执行 10 对路段日常通车管理工作制定可操作预案并严格执行。未制定通车管理制度及预案扣5分;制度和预案不及时修订和更新扣2分;预案响应和执行不及时扣2分;预案执行后未进行事后评估扣2分。
3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20 道路突发事件、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一事一报、有原始资料、有处置过程和分析评估,并按行业及运管中心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未按规定报送的1次扣5分;信息漏报1次扣5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或不规范1次扣2分;未经同意监控图像对外拷贝、翻拍1次扣10分;上传网络发布监控视频信息1次扣20分。
4 行业平台信息报送 15 严格按照行业关于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管制制度要求,做好交委指挥中心平台日常填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电话上报超时(5分钟)1次扣1分;平台上报超时(30分钟)1次扣2分;平台上报内容错误1次扣1分;情报板信息发布或阻断信息报送不及时扣2分,不准确扣1分,不发送扣5分;牵引到位率上报月度达标率98%及以上,未及时上报造成未达标扣2分;电台点名应答率95%≤应答率<100%扣1分,90%≤应答率<95%扣3分,90%以下扣5分。
5 指标考量 20 牵引到位率:到位率<98%扣5分;90%以下扣10分; 信息上报准确率:95%≤准确率<100%扣5分;准确率<95%扣10分;90%以下扣15分 电台点名应答率:95%≤应答率<100%扣1分;应答率<95%扣3分;90%以下扣5分
十、稽核管理 80
1 内务管理 20 严格按照稽核管理工作要求配合省中心落实相关工作,采取“专职人员、集中办公”方式,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开展内部稽核,防止出现管理漏洞造成通行费流失。文件传达、任务分解或人员培训等未到位扣2分/次;未全天全覆盖扣2分/次,人员配置不到位扣5分/次;核查或取证等数据上传不及时扣2分/次,各类报表上报及处置不及时扣2分/次,稽核平台数据上报不及时2分/次;未建立稽核管理制度的5分/次,内部管理失职造成后果的扣10分/次;
2 内部稽核 20 配合省中心或上级单位发起的各类内部稽核管理工单,针对典型事件、收费行为、发行及管理等方面的稽核。ETC卡OBU录入信息与客户车辆等信息采集准确性的稽核,ETC卡发行规范性及时效性的稽核,2分/次;对收费人员在车牌及车型录入、通行费收取、通行交易信息记录等业务操作的准确性的稽核,2分/次;对优免车辆处理、特情处理、追缴黑名单处理、通行费补费等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的稽核,2分/次;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如优惠减免政策执行及检查核验等业务的稽核,2分/次;对收费公路设施封闭式管理如内部通道或服务区便道等情况的稽核,5分/次;
3 外部稽核 20 配合省中心或上级单位发起的各类稽核管理工单,包括疑似车辆筛选、联合协查、逃费类型及责任主体确定等工作内容。通过特情流水复核、优免数据复核、异常通行数据分析、专项数据分析、现场查实、接收举报等方式筛选疑似逃费车辆并发起稽核工单,未及时发起工单的2分/次;配合部级稽核系统内发起稽核工单的联合协查并按规定时限内处理,未及时协查的2分/次;未发起或协查造成通行费流失的5分/次;
4 偷逃费处置 20 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及部级稽核系统操作要求,加强对收费现场车辆逃费情况稽核、管控、追缴,涉及改变缴费路径(如屏蔽计费设备、无出入口信息、闯关、私开道口、换卡等)、改变车型车种(如大车小标、货车客标、货车甩挂等)、利用优免政策(如假冒鲜活农产品等)以及其他类型(U/J形行驶、车牌不符、一车多卡等)等情况。无处置偷逃费相关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做好闯关车、无出口信息等疑似逃费车辆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的2分/次,未及时上报省中心并实施取证追缴工作的5分/次;稽核或现场处置不及时造成车辆逃费的10分/次;
十一、服务区管理 60
1 公共卫生间 25 对卫生间环境卫生及室内各类设施进行检查;地面污渍、垃圾、杂物、积水、痰迹、便池污渍等每一处扣1分、便池积便每一处扣2分、纸篓内纸超过2/3扣分、光线较暗、空气有异味扣1分;卫生间内各类设施如便器、洁具、水龙头、灯具、换气设备等缺失、破损、锈蚀每一处扣2分;
2 公共场区 15 对场外卫生、设施及车辆管理等进行检查;停车场交通标识缺失、标线不清晰等每一处扣1分;地面、草坪内垃圾、杂物、积水每一处扣1分;垃圾箱外表污渍,箱内垃圾超过2/3、绿化区域黄土裸露、杂草杂物、地面明显坑槽和病害每一处扣2分;公共场区停车秩序混乱,有乱停乱放现象;安保人员未加强疏导扣3分;
3 日常管理 10 服务区日常保洁、安保未有痕迹化记录扣2分;服务区日常巡视不到位、对经营户巡视监管不到位,巡视记录不齐全扣2分;巡视记录不真实扣5分;整改落实不到位、未有效果扣2分;
4 人员配置 5 服务区保洁、保安等未满足合同要求配置扣5分;
5 内业管理 5 对服务区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按行业要求的各类内业资料不完整扣2分,未开展应急演练扣2分;
十二、其它 30
1 总体评价 10 对收费、监控运行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各项资料不完整扣5分、未归档整理扣2分
2 10 收费运行外场设施运行状况、维护保洁等进行总体评价。
3 运营养护系统平台维护 10 对运维系统数据维护进行检查,系统平台未使用扣5分、数据未及时更新扣3分、录入数据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未闭合扣2分。
检查项目合计 1000

第二部分 养护维修质量管理(1000分)

检查路段 (表1)路面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一、保洁 50
1 按合同要求对管养路段全覆盖清扫。 50
2 路面、广场、匝道及时清捡散落物,无积尘、杂物。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有垃圾或有杂物堆积即为一处,积尘≤30m长为一处)
3 分隔带两侧无积灰、杂物。
二、沥青路面病害 100
1 路面无坑槽(面积20x20cm以下且深度小于2cm)。 100 有一处不合格扣0.5分(有一处病害即作为一处扣分处理) 对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一处扣3分
2 路面无拥包(高2.5cm以下)。
3 路面无车辙(深1.0cm以下)。
4 路面无裂缝(宽度3mm以下)。
5 路面无沉陷(深2.5cm以下)。
6 路面无松散、龟裂(2m2以下)。
7 路面无泛油(2m2以下)。
8 桥头无跳车(错台1.5cm以下和坡差5‰以下)。
9 平整度、破损、车辙达到养护规定值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以一公里为一处)
三、水泥混凝土病害
1 板块无坑洞(直径30mm,深度10mm以下) 有一处不合格扣0.5分(有一处病害即作为一处扣分处理) 对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一处扣3分
2 板块无断裂(两交点距离隅均15mm以下)
3 板块无露骨(2m2以下)。
4 板块无拱起(相邻板块突起10mm以下)
5 板块间无错台(高差3mm以下)。
6 板底无唧泥现象。
7 板块无裂缝(开裂宽度3mm以下)
8 接缝好(填料无脱离,凹凸在1cm以下)
9 平整度达到养护规定值(以一公里为一处)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以一公里为一处)
路面得分 1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2)桥梁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记录
桥梁病害
1 栏杆无锈蚀、严重积尘,防撞墙无破损 15 有一处不合格扣0.5分 对影响结构及行车安全的严重病害一处扣3分
2 桥梁支座无脱空、无缺损、伸缩缝无损坏 20
3 桥面排水管、孔畅通、无淤塞 15
4 桥面平整整洁、伸缩缝无阻塞 15
5 混凝土结构无破损、无锈胀,钢结构无锈蚀 20
6 桥名牌结构应完好,无污染,桥名规范、醒目 15
7 锥坡砌体完好 15
8 墩、桥台、翼墙无下沉、无开裂 20
9 桥梁检查通道完好 15
桥梁得分 1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3)隧道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记录
隧道病害
1 隧道装饰层、遮光棚无积尘、无锈蚀,防撞墙无破损。 30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
2 隧道横截沟无垃圾、无损坏、无松动。 30
3 隧道边沟、横截沟、排水管、集水池畅通,无淤塞。 30
4 隧道混凝土结构无破损、无锈胀,无渗漏水,钢结构无锈蚀。 30
5 隧道洞口边坡砌体无缺损、无沉陷,挡土墙无缺损、无倾斜。 30
隧道得分 1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4)绿化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记录
一、除草保洁 10
1 基本无杂草,少量杂草高度不得超过15CM;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5m2为一处)
2 绿地内保持清洁,不得留有漂浮物、枯枝烂头等。
二、有害生物防治 5
1 有害生物防治要及时; 5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3株或5m2为一处)
2 基本无有害生物,少量应不影响生长和外观,须使用无公害药剂;
3 行道树乔木按时刷白,整齐规范。
三、修剪整形 10
1 绿篱、花灌木、草坪、立体绿化按时修剪整形、牵引固定;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5m2或≤3株为一处)
2 色块和球类植物整齐无空洞、无脱脚,外形饱满;
3 乔木及时除萌蘖枝条;
4 行道树3.2M以下无萌生枝条,并且冠干比例合理;
5 不遮挡标志标牌和影响行车安全(指在视线200M范围)。
四、缺株死株 10
1 死树残桩及时清理;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一株为一处)
2 行道树树型统一、半截枯萎数木于季节内及时换种;
3 缺株应在季节内及时补种。
五、树木倾斜 10
1 乔木、花灌木主干倾斜不大于20CM(距地面1.3m处,包括护树桩);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三株以下为一处)
2 护树桩、绑绳绑扎规范。
六、地形整治 5
1 地形顺适,边沟畅通; 5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5m2以下为一处)
2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无污染;
3 绿地范围无积水。
绿化得分 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5)排水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一、构造物、边沟、落水管
1 边沟整洁、无杂物(草); 30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50m为一处)
2 边沟无淤塞;
3 构造物(含泄水槽、急流槽)无损坏。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10m为一处)
4 落水管无损坏。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每根为一处)
二、涵(雨)管、泵站
1 涵管、雨水管、集水并无淤塞; 20 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
2 涵管进出水口翼墙、雨水并无损坏;
3 井盖无缺损;
4 泵站内环境整洁,运营正常,记录完整,设施完好无锈蚀。
排水设施得分 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6)附属 分
序号 养护标准 满分 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记录
一、边坡
1 1.边坡无冲沟(道)、坡面平整坚实;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冲沟宽≥30cm为一处,坍塌≥3m2为一处)
2 2.边坡稳定无坍塌。
二、挡土墙护坡
1 1.挡土墙、护坡完整无破损;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15m以下为一处)
2 2,挡土墙面、护坡面无杂草。
三、防护设施
1 1.防护设施无尘积;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防护设施包括:防撞护栏(墩)、防落网、声屏障、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墩)、隔离栅和防眩板等)
2 2.防护设施顶面平顺,纵向线性适顺,无缺损,无锈蚀;
3 3.防护设施基础稳固,不倾倒或偏离标准。
四、公路标设
1 1.面板无污染、无损坏、无缺字、掉字;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公路标志包括:里程碑(牌)、百尺桩(牌)、路政(桥梁)宣传牌、吨位牌、限载(高)牌、养护告示牌、路名牌、诱导标志、警示桩等)
2 2.结构牢固,顺直,醒目、无缺损;
3 3.设置位置正确。
五、公路标线
1 标线应清晰、醒目、无明显缺损,反光性能符合要求。 10 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附属设施得分 5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检查路段 (表7)养护管理 分
序号 资料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一、管理资料 30
1 年度养护大纲及报审 5 缺大纲扣5分;编制不合理、不齐全每项扣1-2分;报审程序不合规扣1-2分 含设施量
2 规范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养护管理计划,完成年度、季度、月度养护管理目标 5 未编制养护管理计划扣5分;计划编制不规范、不齐全每处扣1-2分
3 按规定准确及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规范编制各项养护管理基础资料、技术档案 5 不规范、不齐全每处扣1-2分
4 涉及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绿化迁移或改造等事宜,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妥后15 天内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公路管理部门备案 5 不按行业要求和合同完成工作扣2.5 分;对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业主管理要求不重视,整改不及时每次扣2.5分;有责投诉每次扣5分;有责引起的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
5 建立高速公路基础数据库,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 5 数据库不建立扣5分;数据上报不准确每处扣2分;数据不齐全每处扣2分;不按规定上报不得分
6 按市公路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和合同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对待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业主管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发生因养护措施不当造成的媒体曝光、有责投诉 5 不按行业要求和合同完成工作扣2.5 分;对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业主管理要求不重视,整改不及时每次扣2.5分;有责投诉每次扣5分;有责引起的媒体曝光每次扣5 分
二、路况资料 60
1 公路路况巡视记录 10 无路况巡查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不规范每处扣2-5分;
2 各类病害的维修资料 15 无维修资料扣15分;工单、维修过程资料不全每处扣5分
3 运管中心巡查整改单及反馈信息 10 无运管中心巡查整改单、检查反馈表等扣5分,反馈不及时修复扣1-2分;
4 路况巡查质量 15 运管中心巡查中发现的病害养护单位自身巡查记录没有发现,每一项扣3分
5 积极应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MQI)系统填报,有MOI汇总表及明细表 10 未建立MQI 年度、季度评价体系扣10分,未及时填报扣3分,评定填报与实际不符每处扣0.5-1分;
三、桥梁资料 140
1 大桥、三特桥桥梁“一桥一制度” 5 大桥、三特桥建立“一桥一制度”,没有制度每座扣1分,制度不全或不完善酌情扣分;
2 落实大桥、三特桥桥梁“一桥一档” 5 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按档案建立的齐全性、及时性酌情给分
3 桥梁卡片,做到“一桥一牌” 5 无桥梁卡片每座扣1分;桥梁卡片填写不规范每座扣0.5-1分;
4 三特桥“一桥一预案” 5 对特大、特殊结构、特别重要桥梁单独制定应急预案;按建立的齐全性酌情给分
5 桥梁经常性检查(每月一次) 10 无经常性检查资料每座5分;检查部位覆盖不全每座扣3分;检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1-2分;
6 桥梁定期检查资料(六个月一次) 10 包含定期检查表(或定期检查报告),针对定期检查报告对桥梁制定相关维修措施。无定期检查资料每座5分;检查资料不全扣2-3分;检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7 桥梁第三方检测报告归档(按业主委托频率) 10 对已完成的桥梁第三方检测评估报告进行收集备案;按收集的齐全性、及时性酌情给分
8 桥梁病害维修资料 10 无桥梁病害维修资料,每座桥扣5分,维修方案、过程资料不齐全扣1-2分
9 桥梁安全状况月度报告 5 无桥梁安全状况月度报告扣5分;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10 三特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10 编制了风险辨识手册,并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得10分;编制有相应的风险辨识制度或手册,但针对性一般,得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或风险辨识手册,得0分
11 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年度报告 5 年度报告中应包括本年度各条路段的桥梁养护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分析桥梁技术状况,制定下一年度的桥梁养护工作重点和计划安排。无年度报告扣5分,报告不及时或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2分;
12 按行业和合同要求置备各类桥梁检查工具 10 执行良好得10分;执行不力扣1~10分。
13 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技术人员定期培训、交底; 10 未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扣10分;技术人员定期培训、交底不力扣1~5分;
14 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 10 按桥梁保护区巡查记录完整性酌情给分
15 积极运用桥梁动态管理系统,做好及时上报月报等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好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桥梁技术状况的评定工作,检查评定程序规范,评定结论准确。 10 数据不齐全每项扣0.5-1分,数据不准确每项扣0.5-1分,未及时上报每项扣1分。
16 桥梁沉降观测资料(包括观测点布设资料,按养护标准要求提供观测资料) 10 缺失一类座桥扣2分
17 大桥及三特桥永久性控制测量资料(包括:观测点资料、桥墩高程、墩身测斜、桥面高程等) 10 按齐全性、及时性酌情给分(若永久性控制测量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执行,养护单位负责测量结果的收集归档)
四、隧道资料 90
1 隧道日常巡查(规定频次)。 10 无巡查记录扣10分;巡视范围覆盖不全扣5分;巡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1-2分;
2 隧道经常性检查(每月一次)。 20 无检查记录扣20分;巡视范围覆盖不全扣5分;检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1-2分;记录表应参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填写
3 隧道定期检查(6个月一次)。 10 对隧道主体结构、附属构造物及机电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全面检查,评定隧道技术状况等级;无检查记录扣10分;检查范围覆盖不全扣5分;检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1-2分;
4 隧道第三方检测报告备案(按业主委托频率) 10 对已完成的隧道第三方检测评估报告进行收集备案;按收集的齐全性、及时性酌情给分
5 隧道应急检查 5 在隧道遭受灾害、发生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事件后进行的详细检查
6 建立隧道养护工程师制度;技术人员定期培训、交底; 10 应分别设置专职隧道工程师和机电工程师;未建立隧道养护工程师制度扣10分;隧道工程师和机电工程师任意一项未设置扣5分;技术人员定期培训、交底不力扣1~5分;
7 隧道安全保护区巡检及时、及时发现问题、记录完备。 10 无巡查记录扣5分;巡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每处扣1-2分;
8 及时完成日常养护合同内的相关检测内容,包括定期检测、特殊检测、沉降观测、渗漏检测、变形检测、环保检测等;及时提交各项检测资料至业主 15 缺失一类扣5分
五、绿化资料 25
1 有害生物观测、防治记录表(每月) 3 无报表扣1分(每月);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2 绿化、行道树消减记录(每季度) 3 无报表扣2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3 药剂、肥料配备及使用情况(每季度) 3 无报表扣2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4 苗木成活率调查表(6月、11月) 2 无报表扣2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5 公路绿化调查登记表 3 无报表扣3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6 植树情况报表 3 无报表扣3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7 保存率调查记录表 2 无报表扣2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8 绿化统计明细表 3 无报表扣3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9 绿化统计汇总表 3 无报表扣3分;报表不全,报表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1分;
六、信息化考核 50
1 计划工单完成率 10 已完成工单数量/已拆分的工单数;
2 缺陷采集完整性(照片完整性0.8+缺陷确认完成率0.2) 5 照片完整性占=采集照片的缺陷数量/所有采集的缺陷数;
3 缺陷确认完成率=确认完成的缺陷数量/所有采集的缺陷数;
4 缺陷修复完成率 10 已验收缺陷数量/所有采集缺陷;
5 第三方检测缺陷修复率 10 已验收缺陷数量/所有采集缺陷;
6 经常性检查完成率 10 检查次数/桥梁数*每月要求检查次数;
7 养护车辆GPS接入运维平台 5 未按要求接入相关车辆GPS信息,每辆车扣1分;车辆信息调整后,未及时更新进入系统扣1分;
七、养护车辆设备等 5
1 养护所需车辆、设备配置齐全 5 按照行业要求设立相关设备台帐,资料齐全
合计 4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状况:

第三部分 安全质量管理(350分)

路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满分 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一、安全标准化内业管理 150
1 安全目标责任体系 12 安全组织机构、网络不健全扣12分;未按“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扣6分;无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责任落实及相应考核资料,一项扣6分;未按要求及时调整或修订,一项扣4分。
2 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治安与反恐管理制度、安措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负责人带班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安全考核制度、风险源管控制度、分包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营养护安全操作规程(手册)、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各类应急预案等,缺项或无公司审批手续,一项扣5分;内容不全,一处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评估或修订,一项扣2分。
3 资格资质管理 20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招标文件不符,“三类人员”无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相应操作证、证件过期或虚假,上路管理和作业人员未经“贯标培训”合格的,每人扣10分;上路作业人员超龄、无合法的用工手续,一人扣10分;未申报并经业主书面批准擅自变更项目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一人扣5分。
12 分包单位资质未满足国家和行业规定,一项扣6分;分包合同资料未经报审、备案的,一项扣4分;备案不及时,一项扣3分。
6 无交警等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上路作业许可证明,一项扣3分;无占路作业信息及现场安全布控申报和验收资料,一项扣2分。
4 安全投入及劳动保护 8 未制定安措费计划或安措计划未经公司审核批准,一项扣8分;未建立安全资金使用台账或安全物资(设施)清册,一处扣4分;未足额提取安措费,扣4分。
6 劳防用品未按规定采购、验收、发放或配置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6分;台账记录不全的,一项扣2分;无原始凭证或记录失实,一处扣2分。
4 未按规定办理人员工伤和安全责任保险的,一人扣2分
5 安全宣传教育 8 无安全管理文件的收发、贯彻落实记录,无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记录,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或错报、漏报,无安全例会记录,一项扣4分;记录或资料不全,一项扣2分。
12 人员无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资料、未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卡,一项扣4分;记录卡填写不规范,一处扣2分;无经常性安全教育或安全学习记录,无行业内相关事故案例的“举一反三”教育讲评记录,一次扣4分;记录不全,一次扣2分。安全文化建设无台账、现场无实物,一项扣2分。
6 安全技术交底 12 未按规定落实总包对分包定期安全交底,一次扣6分;不开展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交底活动,一次扣6分;新项目、新工艺、新材料施工前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一次扣6分;不履行岗位危险因素告知义务,一人扣2分。
7 安全检查 12 未落实班组每日、项目部每周、养护公司领导带班每月开展安全例行检查,一项扣4分;未按规定开展养护作业设施设备、收费运营重要场所、消防、反恐、治安、餐饮安全等专项检查,一项扣4分;检查记录不全、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销项无复核,一项扣4分。
8 风险源管控 20 未建立风险源防控组织机构和责任机制的,扣10分;未按规定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的,扣10分;未根据实际建立风险源基础信息、责任分工、管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的,一项扣5分;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信息更新上报或持续改进的,一项扣5分。
二、运营养护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20
1 养护作业区安全布控 20 未按(GB5768)、(JTG H30-2015)、本市行业指导意见和运管中心相关规定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一处扣5分;使用不规范的施工(交通)标志、标牌,一处扣5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一处扣5分;人工移动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未按规定配备移动式标志车和设置必要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一处扣10分。
2 道路安全设施 12 禁入栅、防抛网、防撞护栏(桶)、标志标线、龙门架等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整改或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扣4分;其他道路设施损坏影响道路安全的,发现一处扣2分。
3 设施设备 12 养护设备配置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扫地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未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设置导向警示标志;移动式标志车、防撞缓冲车等尾部未安装防撞装置,租赁或专业分包提供的特种设备,使用前未经安全检测的,一台次扣4分。
4 夜间作业 12 作业区照明不符合要求,警告区未设置自发光的施工标志,路锥、路栏未配置醒目的频闪灯,养护车辆安全装置缺损,一处扣4分。
5 人员防护 12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反光标志服、戴安全帽,一人次扣4分;作业人员横穿公路、在行车道上行走保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进入现场,高危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的,一人次扣6分。
6 高危场所作业 12 动火、电气、受限空间、登高、有毒有害等高危场所养护维修作业无相应手续、安全措施或现场无专人监护的,一项扣6分;落实不到位的,一项扣4分;车辆在场内行驶中无专人指挥每处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携带操作证且查询不到电子信息,一人扣4分。
7 分包作业 10 以包代管或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进行分包管理的,一次扣10分;管理不到位的一次扣5分。
8 用电管理 10 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要求,一处扣5分;临时线路架(埋)设不符合(JGJ46-2005)相关规定,一项扣5分;用电设备管理无台账或不完善,一项扣5分;用电现场未见专职电工扣10分。
9 消防安全 10 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到期未更换或检查、更换无记录,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电线老化未及时更换,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桥孔内使用液化气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一处扣5分;未设置电动车充电专用场所或未按规定使用、管理的,一处扣10分;微消站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一项扣2分。
10 危险物品 10 未设置危险品专用仓库,无专人负责危险品管理,无危险品使用管理台账,一项扣5分。
三、场所设施安全保障 20
1 设施、餐饮与环境 10 定期检查各类安全保障设施,保障食品安全。未定期检查的扣5分;食堂无留样菜或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5分;设施安全有缺陷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处扣5分;环境脏乱差或其他影响安全和人员健康的,一处扣2分。
2 安防与反恐 10 安防设施设备缺损、维保不到位扣2分;组织管理不到位扣2分;门卫值守监控视频巡视违反规定扣2分;录像保存不符要求扣2分;未配置反恐器具、设备,或不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一项扣2分。
四、应急管理 46
1 应急预案及检查处置 12 公路灾害性天气、生产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资料,包含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应急预案、工作检查、灾害处理、应急评估与工作小结等,每缺一项扣4分;针对特大桥梁及下立交须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做到“一处一预案”,无相关资料一项扣4分;未更新或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4分。
2 应急物资级应急设备使用 8 无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使用情况资料扣8分;资料不全扣4分;与实际情况不符扣4分;应急物资、设备等未按要求存放、保养的,一项扣2分。
3 应急队伍 6 未按规定建立应急队伍,扣6分;人员不足或未及时到位,一次扣2分。
4 应急预案演练 10 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演练方案、照片或视频、评估总结等,各类预案一年至少更新一次。无培训和演练,一项扣5分;资料不全,一项扣2分。
5 应急响应 10 应急响应不及时或未按要求执行的,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报送信息或进行事件评估的,一次扣5分。
五、事故与指标控制 10 本项扣分可超额累加
1 事故责任 10 各类工伤事故(含有责交通事故)发生每起扣10分;轻伤5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有责安全生产事故(含半责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每起扣50分。
2 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信息上报滞后的每起扣5分;谎报或瞒报事故的,每起扣10分。
3 事故处置 未及时处置或造成次生伤害的每起扣10分;未做好善后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一起扣10分;未按“四不放过”要求落实事故调查处置的,一项扣5分。
否决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0人),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负面事件,发生一起不得分。
约束指标 无媒体曝光、政府通报、社会影响恶劣等事件或险肇事故,发生一起扣20分
六、其他安全工作 4
1 养护安全信息化系统填报 2 未及时上报安全数据,一项扣2分;安全数据不齐全,一项扣1分;安全数据不准确,一项扣1分。
2 其他安全 2 其它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一处扣2分。
检查项目合计 350

第四部分 合同计划管理(150分)

路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满分 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 得分 检查 记录
1 按规定准确及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资料 45 1、不按规定报送每次扣9分;
2、报表数据不准确每处扣9分;
3、资料或数据不齐全每处扣9分;
4、专项小修结算资料不完整每次扣9分;
5、技术方案资料明显错误每处扣9分;
6、未按要求报送月度计划及各自对应工作量表扣25分;
以上问题分数扣完为止。
2 专项维修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业主要求的完成率 60 1、季度、月度计划未按期完成每次扣7.5分;
2、专项计划未按中心下达计划完成每项扣15分;
以上问题分数扣完为止(专项完成率统计以上报结算为考核节点)。
3 合同履约 45 1、未按规定上报保险事故报案理赔资料或上报不及时,每次扣9分;
2、未按规定进行分包合同备案,每次扣9分;
3、未按规定上报资金监管月度资金计划,每次扣9分;
4、政府还贷高速保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扣15分;
5、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按要求执行扣45分(以公路集团发布执行日起执行);
以上问题分数扣完为止;
合计得分 150

第二部分 养护技术规范书

1.1 道路设施

1.1.1养护设施管理总体要求: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管理要坚持“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十六字方针以及国家、交通部和上海市有关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规定或规程要求,保持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畅通与设施安全运行;

2、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养护管理措施,确保养护经费用于高速公路的全面养护,达到道路养护的管理要求与质量要求;

3、高速公路应保持路面平整整洁,路肩坚实顺适,标志完整醒目,边坡稳定平顺,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保持“绿、洁、畅、亮、美”。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的畅通能力、服务能力和抗灾能力。

1.1.2养护维修质量要求

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养护维修要求必须服从:

(一)公路养护维修质量要求

1、公路设施养护质量

公路设施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养护维修技术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001)、《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 1/T489-20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预养护技术规程》(SZ-G-D01-2007)、《上海市公路桥涵养护规程》(SZ-40-2005)、《上海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SZ-36-2004)和《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BDJ08-19-91)等等国家和交通部、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和要求执行。养护维修质量标准及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养护规定值。

(1)在合同期内,业主将每年不少于一次用综合检测车等先进的机械仪器对养护企业承包的路段进行路况数据检测,检测结果不得低于下列质量标准:

x0001 青砼路面养护质量标准:

沥青路面养护标准规定值

序号 项目 单位 高速公路
1 路面损坏状况 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 ≥90
路面破损率DR % ≤0.14
2 路面行驶质量 行驶质量指数RQI ≥90
国际平整度指数IRI M/KM ≤2
3 路面车辙 车辙深度指数RDI ≥80
3米直尺最大间隙H MM ≤10.0
4 路面抗滑性能 抗滑性能指数SRI ≥80
横向力系数SFC ≥40
5 路面结构强度 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 ≥80
路面结构强度系数SSI ≥0.80
6 路面横坡 % ≥1.0,≤2.3

②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标准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标准规定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高速公路
1 路 面 损坏状况 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 ≥80
路面破损率 DR % ≤4.0
2 路 面 行驶质量 行驶质量指数RQI ≥85
国际平整度指数IRI m/km ≤3.0
3 路 面 抗滑性能 抗滑性能指数SRI ≥80
横向力系数SFC ≥40
4 错台高差 mm ≤5

③桥头引道养护标准

桥头引道养护标准规定值

序号 设计车速(km/h) 马鞍型桥头引道沉降纵坡 最大坡差 (‰) 错台型桥头引道沉降最大错台量(mm)
1 120 ≤5.0 ≤12
2 100 ≤7.5 ≤15
3 80 ≤11.5 ≤20
4 60 ≤21.0 ≤26
5 40 ≤47.0 ≤34

当桥头引道不均匀沉降的纵向坡度差或错台量超过上表的规定时,应根据沉降量和沉降趋势进行过渡性处理或恢复性处理。桥头引道不均匀沉降的恢复性处理应采用与整路段相同的面层材料,加罩层的结构厚度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SZ-21-2002)的相关规定。

④沥青路面小修工程质量标准

沥青路面小修工程质量标准

序号 项 目 单位 高速公路
1 平 整 度 3m直尺(h) mm ≤5
2 相邻的新、老路面高差 mm ≤3
3 新、老路面接缝顺直度 mm / m ≤10
4 抗滑性能 摆式仪摆值(BPN) ≥48

⑤水泥混凝土路面小修工程质量标准

水泥混凝土路面小修工程质量标准

序号 项 目 单位 高速公路
1 平 整 度 3m直尺(h) mm ≤5
2 相邻的新、老路面高差 mm ≤3.0
3 新、老路面接缝顺直度 mm / m ≤10
4 抗滑性能 摆式仪摆值(BPN) ≥48

(2)按每季末25日的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值,以复核后的数据为准,应保持在93以上;整个评定路段的养护质量各分项指标PQI、SCI、BCI、TCI、GCI分别保持在90以上;整个评定路段的PSSI、RQI、SRI分别保持在80、90、80以上;每公里的MQI以及各分项指标PQI、SCI、BCI、TCI、GCI分别保持在90以上。确保数据的完整、正确,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3)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高速公路的路况信息,作出准确预测,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

(4)桥梁(包括立交桥,下同)的养护管理:保证桥梁结构安全,整体结构、构件及附属设施全部保持一、二类的技术状态,认真执行交通部和上海市颁发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桥梁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评定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将检查中发现桥梁结构或构件存在严重病害的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市公路管理处,同时上报每半年的每座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建立桥梁”一桥一卡”档案,并编制桥梁检查与管理的专项方案。

(5)路肩平整坚实,边缘整齐平顺,横坡适度,无积水、淤泥、杂物、高草和堆物;锥、护坡砌体密实,无坍塌,无空洞现象,无垂直通缝,砌体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缺损,勾缝无明显脱落;混凝土挡墙砌体坚实牢固、无空洞现象,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砌体表面平整、无明显缺损、无“黑色小广告”,泄水孔无堵塞现象;排水设施及沿线大小泵站等完好无损。

(6)公路附属设施保持完整、齐全,清洁。隔离栅和防落网构件完好,涂装层应均匀,无明显锈蚀,网面应无明显破损和攀附物,隔离栅和防落网的网面顺直度偏差应不超过8cm / 20m拉线;轮廓标安装牢固,线形顺畅,无缺损;防眩板无缺损,色泽基本一致,安装高度和设置间距偏差应不超过2cm;护栏构件应完好,涂装层应均匀,无明显色差。波形梁中线高度偏差应不超过4cm,顺直度偏差应不超过8cm / 20m拉线。如遇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变形等现象发生,应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

(7)高速公路的标志应按交通部规定统一更新改造,并保持完好,无遮挡、污秽;标线应清晰、醒目,无明显缺损;反光性能应符合要求;路名牌、里程碑、百米桩和界碑的几何尺寸、材质、字体和颜色均应符合规范。养护工程损坏的标线应按原标准恢复。

(8)路况每日巡视一次,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路面危及行车安全的坑槽、拥抱、拱起、沉陷等病害必须严格按照病害修复的时限要求,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在4小时内处理,其他一般病害24小时内进行处理;

(9)路面损坏修补应平整密实,边缘应整齐。路面损坏纵向修补的间隔,高速公路应不小于5m;超过车道宽度1/3的路面损坏,应全车道修补; 同一车道、同一横断面有2处及以上损坏的,应全车道修补。维修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公路绿化养护质量要求

根据高速公路”畅、绿、洁、美”的总体要求,执行《上海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范》(SZ-36-2004)以及有关园林绿化技术规范,确保沿线绿化率达100%,成活率达到95%,保存率达到98%(不包括草本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应贯彻“以园艺防治为基础,以生物药剂为主导,合理使用化学药剂”的防治策略。

(1)行道树养护标准

主干直立,品种规格(包括枝下高)统一,无缺株、死树、树木倾斜;控制病虫危害,树木青株绿叶,长势茂盛,群体面貌好。

(2)绿地养护标准

要有较高的园艺水平,植物生长茂盛,层次分明,控制病虫草危害;绿地两侧清晰,无积水,无垃圾,无大型野草,无枯枝残叶,无地面裸露,草坪无空秃;绿篱和道路、地坪、建筑设施保持整洁。

3、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的防范要求

成立防汛防台与灾害性天气防范领导小组,负责汛期的防汛防台和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建立通讯网络,落实抢险小组,添置必须的防汛防台器材,制订防汛防台和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一旦预报有大到暴雨天气和台风、冰雪警报,承包商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遭受台风暴雨时,承包商要在加强值班的基础上,收听气象报告,组织人员外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险情。

4、社会职能工作

(1)、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承包商必须服从业主的指挥和安排;

(2)、协助调查、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时认真进行处理;

(3)、路况巡视中,发现窨井盖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修复;行道树、标志牌等倒伏,应及时扶正、修理。

(4)、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任务。

5、机械配备

按照机械化养护的原则,配备功能齐全的机械化清扫车辆和路面维修小型机械设备,努力提高养护维修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和病害修补质量,裂缝处理必须采用机械灌缝。

(二)资料要求

1、应搜集掌握的信息

(1)路况信息:包括动态信息和静态信息,动态信息指有关公路设施的路况、受灾等信息,静态信息指公路、桥梁、绿化等构造物的数量、形状、尺寸等信息。

(2)交通信息:有关交通量、行驶速度、交通阻塞、交通事故等信息。

(3)气象信息:有关雨、雪、雾、风、冰冻等信息。

2、桥梁安全动态管理系统

(1)按照要求配备足够人员和检测工具、每月对高速沿线桥梁进行认真检查、记录。

(2)配置适应系统运行需求的软、硬件设施,每月及时将采集数据如实输入至桥梁安全动态管理系统,全面、真实反映各类病害,不得虚报、缺报。

(3)配合业主对安全存有疑虑的桥梁制定养护维修计划,并落实养护维修措施。

(4)按照要求按时将形成的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上报至市公路管理处。

3、 内业档案

(1)承包商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路况及养护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

(2)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设备量核查工作,并成册上报业主。

(3)配合业主建立与完善GIS管理系统,建立高速公路数据库,实行病害监控,力求决策科学化。

(4)养护管理内业资料具体要求如下:高速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目录

①养护管理:

G1.1养护、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资料

G1.2设备量资料:平面略图、设备量调查登记表(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和其他公路设施)(年报);养护作业机械设备量表、养护作业机械使用及完好情况表

G1.3业主下达的年度及季度工作指标及文件

G1.4养护公司年度大纲计划、季度计划

G1.5公司养护例会纪要

G1.6养护维修项目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资料

G1.7养护维修项目流转程序资料(项目建议书、作业信息反馈表)

G1.8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大中修、小修、抢修工程、专项整治工程等资料

G1.9现行养护管理制度(路面、桥涵、绿化、泵站和其他公路设施),现行养护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G1.10行业下发的各类管理要求、通知等文件

G1.11交通情况调查资料(公路处统一提供)

G1.12道路整治、环境整治等专项整冶资料

②路况资料:

G2.1公路路况月报表及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汇总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高速公路)

G2.2公路路况巡查和道路病害修复记录

G2.3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自查、业主检查反馈资料及整改资料

G2.4路况自动检测资料(公路处统一提供)

③桥梁资料:

G3.1公路桥梁卡片

G3.2桥梁经常性检查资料

G3.3定期检查资料(包括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和特殊检查资料

G3.4沉降观测资料

G3.5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系统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G3.6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G3.7桥梁管理应急预案

④绿化资料:

G4.1绿化报表

行道树记录表

行道树消减记录报表

病虫害观测及防治记录表

药剂肥料配备及使用情况表

保存率调查登记表

公路绿化调查登记表

绿化情况年度统计表

绿化设备量汇总表

植树情况表

苗木发芽率、成活率调查表

⑤安全文明施工:

G5.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G5.2安全报表(安全月报表4张、安全履职报告)

G5.3文明工地、文明养护标段及文明样板路、文明道班创建活动资料

G5.4道路整治项目和其他养护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G5.5安全培训记录

⑥应急处置:

G6.1公路防汛防台、冰、雪、雾、桥梁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资料,包含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网络、工作检查、灾情处理、工作小结等。

(三)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有关安全作业协议,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及《上海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实施规定(试行)》与本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作业;

2、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养护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养护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与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或者施工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当而引起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作业人员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养护作业机械必须按标准涂以桔黄色,且按标准安装示警灯。施工作业区域布置应按交通部公路《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执行;

6、高速公路的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作业,应以机械作业为主,确实需要人工养护作业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对桥梁结构或构件安全存在隐患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报告情况,并在征得业主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采取限载、限速、封闭交通等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设备和标志的布置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8、 养护作业与维修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公路处与劳动保护监察部门;

9、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非专职电工操作和维修电器设备;

10、维修养护作业需一次占用车道超过3小时或占用一条以上车道,影响通车流量,需事前征得业主的同意。

11、 因养护单位对公路设施养护不善或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养护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业主有权终止养护合同。

1.1.3 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内容

(一)日常养护内容

1、 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清扫、保洁(包括对沿线桥孔、通道的清扫、保洁),对清扫机械无法扫及的路面死角,应进行人工辅助清扫。

路面保洁、管道疏通、绿化、附属设施保养不得低于下表要求的次数:

高速公路保洁类养护作业频次

保洁作业类型 保洁作业频次 备注
机械清扫 不少于1次/天 清扫车
道路冲洗 不少于1次/月 路面清洗车
道路附属设施保洁 声屏障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侧壁清洗车
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月
防眩设施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月
缓冲设施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防撞墙(墩)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波形梁钢护栏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防抛网 日常保洁不少于1次/月 侧壁清洗车
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半年
禁入栅 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半年
桥梁栏杆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月
标识标牌 日常保洁不少于1次/月
全面清刷不少于1次/年
轮廓标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护栏清洗车
收费设施保洁 收费广场 日常保洁不少于1次/月 清扫车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周 路面清洗车
收费岛头 日常擦拭:1次/日
冲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收费岗亭 日常擦拭不少于1次/日
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月
收费站天棚 清洗保洁不少于2次/年
收费站防撞设施 冲洗保洁不少于2次/月
收费工作通道 日常保洁不少于1次/日
绿化保洁 中分带绿化保洁(有养护通道) 不少于1次/天
中分带绿化保洁(无养护通道) 不少于1次/月
立交综合绿地 不少于2次/月
边侧绿化保洁 不少于1次/日

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日常养护作业频次

日常养护作业类型 频次 备注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 隔离墩 警示标记油漆不少于1次/年
波形梁钢护栏 事故多发路段整体线形调整不少于1次/三年
桥梁栏杆分隔栏、桥名牌 油漆、粉刷不少于1次/年
路面标线 复划不少于1次/三年(三年覆盖一次)
柱式轮廓标 周围的杂草杂物清理不少于1次/月
驳岸、挡墙 检查不少于1次/月
泄水孔 疏通不少于与1次/月
涵洞进水口和出水口、伸缩缝 清捞不少于1次/月
明沟、暗沟 清捞、疏通不少于2次/周
收费设施和服务设施养护 收费岛 涂装更新不少于每年1次
收费亭 外墙面防护层更新不少于每年1次
收费站天棚 基础紧固件应加润滑剂不少于1次/年
排水设施应定期疏通不少于1次/季度
更新防护涂装不少于1次/2年
收费工作通道 扶手及栏杆等构件重新涂装不少于1次/年
疏通排水系统不少于1次/季度
绿化养护 植物定期整形修剪 不少于1次/月(每月全覆盖一次)
绿地草坪割草 不少于1次/月(每月全覆盖一次) 草坪机
行道树剥芽 不少于2次/年
喷药除虫 不少于3次/年
树干刷白、松土、施肥 不少于1次/年
绿地色块修剪 不少于3次/年

高速公路部分设施检测和评估频次

序号 设施名称 安全检查评估及专业检测评定频次 检测依据
安全检查评估 专业检测评定
1 声屏障 每年1次 每2年1次 《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GB/T51335-2018)
2 防眩设施 每年1次 每5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3 缓冲设施 每年1次 每15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4 防撞墙(墩) / 每15年1次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50-2017)
5 波形梁钢护栏 每年1次 每15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6 防抛网 每年1次 每5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7 禁入栅 每年1次 每10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8 桥梁栏杆 每年1次 每15年1次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50-2017)
9 交通标志 每年1次 每8年1次 提质增效要求
10 路面标线 / 每3年1次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11 标识标牌 每年1次 每8年1次 提质增效要求
12 突起路标和轮廓标 / /
13 收费岛、收费亭和防撞柱 每年1次 /
14 收费天棚 每年1次 /
15 收费工作通道 每年1次 /
绿化养护要求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绿化巡视周期 对绿化设施周期性的日常巡视检查,包括日常巡视,专项巡视,特殊巡视 日常巡视每天至少1次.专项巡视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特殊巡视是特殊条件(灾害天气)下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2 日常巡视内容 各类乔木灌木的生长和缺失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绿地绿地杂草和保洁情况。 根据巡视情况按要求填写日常巡视记录
3 专项巡视内容 根据季节要求巡视检查树木的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实施 记录巡视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4 特殊巡视内容 特殊条件下进行巡视,台风,暴雨,大雪等灾害天气来临前和过去后对绿化进行检查 根据灾害天气 的预报情况制定应对的养护措施,灾害天气过后对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进行统计和维修
5 绿化保存率、成活率 绿化保存率,绿化成活率 绿化养护保存率98%,绿化种植成活率100%
6 绿化养护内容 绿地保洁 中分带和路基,管理中心,服务区,收费站每天保洁至少1次,立交绿地和林带每周保洁至少3次
绿化修剪 乔木每年修剪至少3次,花灌木至少2次,草皮保持15cm以下,5-10月每20天修剪1次,
浇水 每年浇水至少6次以上,夏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次数
病虫害防治 根据当年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防治
施肥 每年至少施1次肥,花灌木在花后增施1次
除草 3-11月每月上旬除1次
冬季翻土 每年冬季
越冬防寒 每年12月,次年1月
7 报表上报时间 行业规定的上报报表 根据行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日常管理报表,如计划、完成等 每月25日前上报
8 应急预案 防台防汛,暴雨大雪应急预案 完善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及时启动

备注:上表作业频率如有下降,费用同比例调减

2、 及时修补沥青路面坑槽等小面积松散类破损和各类裂缝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灌缝;

3、 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检测;

4、 路面、路肩、边坡、平台、中央分隔带、边沟、挡墙与通道等的清理、疏通、保洁与排水;

5、 桥面及泄水孔、排水管、伸缩缝的保养、清理、疏通,桥栏杆的油漆。

6、 绿地的中耕除草、保洁、灌溉、排水、施肥、修剪整形、剥芽、病虫害防治、刷白、防护等;

7、 大小泵站设施的日常维护;

8、 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道路及附属设施轻微损坏的修复。

(二)小修保养内容

1、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和的规定,对沥青路面出现的较大面积的松散类破损(10m2<单块面积<1000m2)和各类严重裂缝(≥5mm)以及沉陷、车辙、波浪等变形类病害和轻度翻浆等采取相应的修补、翻挖、罩面等维修措施并及时进行处治;

2、根据《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1/T489-2010)中明确的小修保养内容;

3、为延长道路使用寿命而采取的预养护措施,如雾封层、微表处、沥再生等;

4、 沿线路肩、边坡、平台、中央分隔带、边沟、挡墙等设施的培土与周期性的全面维护;

5、 明沟、涵管等排水设施的周期性全面维护;

6、 沿线桥涵结构的修理维护,包括桥栏杆的更换、伸缩缝的更换,梁体大面积露筋与砼碎裂及根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对桥头引道不均匀沉降而采取的过渡性处理等;

7、 全线各类声屏障、防冲护拦、轮廓标、标志标牌、禁入栅、里程桩、防眩板等附属设施的修理补缺与调换,龙门架、标志杆等的油漆保养;

8、 达到有关绿化技术规范规定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后的缺株补种;

9、 每年一次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量核查;

10、不可预见的专项技术检测;

11、甲方根据需要安排的指令性小修项目;

12、根据养护技术规范对路面进行的翻修、补强、加宽等大中修工程、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专项工程不包含在内。

1.2 承包商应制订如下的方案、制度和操作流程

1.2.1 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1、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和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2、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和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说明机构分级、各级人员的隶属关系和岗位职责等,建议的人员配置方案。

3、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业务的操作流程,应体现各级管理人员在完成各项职能过程中的职责、相互关系和时间关系。

4、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5、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业务的报表格式和分析报告内容。

6、与交通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业务密切相关的是交通监控系统,要求乙方对交通监控系统提出详尽而具体的管理需求,并针对具体处理预案提出具体的操作流程。

1.2.2防汛防台要求

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汛期的防汛防台工作。建立通讯网络,落实抢险小组,添置必须的防汛防台器材,制订抢险预案。一旦预报有大到暴雨天气和台风警报及潮位超过4.2m时,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当潮位到达4.4m及以上、遭受台风暴雨时,乙方要在加强值班的基础上,收听气象报告,组织人员外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险情。

1.2.3人员配备

乙方应按日班值班长1名、晚班值班长1名的配置标准进行人员配备,并将相关人员人数和工作量安排报甲方备案。甲方在运行过程中经考核:

1、对不能胜任的人员特别是值班长,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2、人员编制不够时甲方有权提出追加,甲方不再对此支付增加费用。

1.3、机械配备要求

除日常养护需要的小型机械设备外,承包商必须满足合同甘共苦专用条款中增加的养护机械设备配置要求。

1.4、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养护企业必须专职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道路负责人、桥梁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绿化技术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内业资料员各一名。其中桥梁工程师必须具有上海市公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师必须具有机电类中级职称(或以上)。其他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上海市市政培训中心或相关机构颁发的有关资质证书。所有管理人员不得兼职。

1.5、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目录

各预案必须具备的要素: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和各自职责;应急预案启动、终止流程;应急预案通讯网;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先期修订目录有:

1、 防汛、抗台(强风、暴雨、高潮、雷击)应急预案;

2、 大雾天交通应急预案;

3、 冰雪天交通应急预案;

4、 水管爆裂应急预案;

5、 火灾应急预案(预案中需明确如何启动、如何紧急逃生等内容);

6、 化学危险品泄露、倾翻应急预案;

7、 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需包含盗抢事件、人为阻断交通事件);

8、 反恐防恐应急预案;

13、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需包含:社会车辆坠落事件内容;事故车、公交车上人员如何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内容)

14、 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5、 收费、监控系统电脑病毒应急预案;

16、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7、 节日交通(如:清明、冬至扫墓等)高峰应急预案;

18、 重要交通保卫任务预案;

19、 管理用房火灾应急预案;

承包商中标后需事后补充的应急预案:

1、 低温雪天应急预案;

2、 高温天应急预案;

3、 防沙尘暴交通应急案;

4、 防冰雹交通应急预案;

5、 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1.6、高速公路养护季度工作小结提纲

(一)养护

1、小结

①月度、季度气候情况(附天气晴雨表)

②设施、设备主要缺陷、病害情况概述

③月度、季度维修养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附设施设备完好率)

④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四新技术应用、管理新举措等)

⑤交通流量情况(可用表格)、畅通率

⑥故障车牵引情况

(二)计划

1、下个月度(季度)维修工作重点°[附月度(季度)计划]

2、问题与建议

第三部分 运行管理技术规范书

第一节 项目概况

本技术规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1.1 运行管理内容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招标主要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收费、监控运行设施保养维护管理。

1.1.1收费运行管理

主要任务是在收费车道、收费站、收费中心进行通信费征收、卡票管理、收费数据统计分析等通行管理工作。

通过高效率的管理,实现以下管理目标和功能要求:

1、完成高速公路年度通行费代收指标(另定);

2、确保通行费的收费额、通行费发票使用数量和收费流水三者相符合;

3、杜绝通行卡的非正常流失;

4、社会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等要求。

1.1.2、收费、监控运行设施保养维护管理

主要任务是为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正常作业,实施各类小修保养工程。

通过高效率的管理,实现以下管理目标和功能要求:

1、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具备7*24的系统保障能力;

2、涉及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的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设施及通信设施等,每月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8%;

3、同一设施,因故障累计停止运行时间不超72小时/年;

4、重大活动期间,涉及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的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设施及通信设施等,故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

5、日常,涉及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的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设施及通信设施等,故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

6、高速公路主干通信设施,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因非不可抗力导致的一般系统故障应在2小时内恢复,重大系统故障有效修复时间应不超过6小时;关键设备备件供应渠道必须畅通。

7、涉及因其他区域设施故障导致高速公路收费设施无法正常工作的,进行有效故障排查确认时间应不超过3小时;

3、其他

招标文件介绍的日常保养管理及保障服务工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已穷尽了所有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其工作经验和对高速公路收费业务以及相关机电设施的详细考察,在投标中应完整考虑为完成高速公路收费业务以及设施(包括收费管理、收费系统、通信系统、设备供配电系统等)以及相关附属工作在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在投标报价中完整反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关工作内容的遗漏或考虑不周,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投标人的相关责任和工作范围。

1.2 关于工作界面

1.2.1 高速公路收费设施等维修(除供电局设备)养护由本工程负责。相关机电设施的防雷及接地装置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投标人必须做好定期测试记录并通过有关部门检测。每年年底将结果报业主备案。

1.2.2 外场收费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包括告示牌、费额显示牌、栏杆机、ETC天线等)等由本项目投标人负责养护和相应管道及接地装置的保养维修。

1.2.3 本项目采用包干承包的方式,由项目投标人全面负责对高速公路收费设施的巡视及保养维护工作,以及对设施受损(含因偷盗受损)的及时发现以及有效修复工作。在投标费用中必须注意到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在运行管理过程中不再追加。

注:因第三方施工发生的设施搬迁、修复费用不在此列,相关费用由第三方落实。投标人应负责加强对施工范围内相关设施的监护工作,确保各类应用业务正常运行。

1.2.4 本项目的通信系统通为高速公路主干通信网的重用部分。

运行过程中本系统与路网的协调、接入监测联合排查故障工作等,是本工程投标人的职责。在投标费用中必须注意到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人是否明确报价,一旦发生上述费用,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不再追加。

1.2.5 与相邻高速公路通信管线沟通的工程界面,按照《上海市高速公路网联网收费、收费、通信系统技术框架》的要求,本工程投标人应该与上述外部系统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就系统互联及数据交换的技术细节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协调。

1.2.6 本路段所有光缆的防盗工作由本工程投标人负责,一旦发生盗窃损坏应立即无条件修复,在投标费用中必须注意到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人是否明确报价,一旦发生上述费用,业主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节 保养维护、保障服务要求

2.1 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本项目的保养维护、运行管理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程:

◇ 《公路机电系统维护技术指南》

◇ 《上海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运行管理实施意见》

◇ 《上海市高速公路网联网收费、收费、通信系统技术框架》

◇ 《上海市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联网技术规范》

◇ 《上海市高速公路视频信息系统暂行技术条件》

◇ 《上海市高速公路语音网关技术要求》

◇ 《高速公路收费、通信、收费、供电和照明系统维护规程》(GLB SZ-18-2001)

◇ 《公路路况信息发布与基础数据库更新实施细则》

◇ 《上海市中心城快速路、高速公路所属可变信息标志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沪府发[2007]36号

◇ 《上海市市政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响应制度(试行)》沪市政办[2008]260号

◇ 《上海市处置高速公路运行事故预案》沪市政办[2008]267号

◇ 《道路标志和标线》(GBJ5768—1999)

◇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 《高速公路安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 《上海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运行管理实施意见》

◇ 《上海市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内业资料要求》

◇ 《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JT/T 431-2000)

◇ 《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技术条件》(JT/T 432-2000)

◇ 《高速公路光纤可变限速标志》

◇ 其他中国标准(GB)、部标准(JT)、原邮电部标准(YDJ)和现信息产业部标准、中国其它行业标准、国际通用标准。

电气设备特别是设备供配电系统中与供电局有关的部分应遵守上海市供电局的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建筑物内部的电气安装应符合地方有关的安装规章制度。投标人有责任亲自了解此种要求和规章制度,以保证它的工程符合这些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的检查、验收。

投标人负责向有关机构索取标准和规程,并根据相关机构的要求交纳费用。

除非在本技术规范中有专门规定的标准,本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计计算方式和测试等应符合中国标准年鉴上所列的最新中国标准制定标准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计算方法或测试不是使用中国标准,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他所使用的标准与相应中国标准的不同之处,以及对设计或设备性能的影响,并将该标准翻译成中文版本(如果该标准是外文的话)提交给业主批准。无论使用何种标准,各项技术指标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标准。

如果各规范之间有相互矛盾的话,那么以下排序在先者为准:合同条件、专用技术规范、通用技术规范、中国标准、国际标准。除非另有说明,规范中所采用的标准应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本投标人应承诺以下内容:

* 由于行业管理要求调整和变动系统整体功能和局部功能时,投标人应服从整体要求无偿配合机电承包商进行软件升级和修改;

* 由于行业管理要求增强系统整体功能和增加新的局部功能(例如开通ETC等功能)时,投标人应服从整体要求无偿配合机电承包商提供满足要求的新的软件版本和加装新的机电设备;

* 由于业主的内部管理要求调整系统局部功能时,投标人应服从业主内部管理要求无偿配合机电承包商进行软件升级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包含上述服务的费用。业主不再专门为上述服务和因此增加的人员支付专门的费用,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各项要求进行专门的响应,响应内容将在评标中予以专门考虑。

* 投标人应对在完成保养工作周期后的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承诺,保证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行业要求,并给出量化的技术指标。

2.2 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收费系统保养维护要求

为确保上海高速公路收费设施保养维护、保障服务的完好,为过往车辆创造安全、畅通的服务环境,要求承包商对运营管理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功能。日常养护作业、特殊情况的处理及操作流程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2.2.1 总体要求

1、在保养维护作业日常工作中,服从业主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来保证运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得以实现。对于上述工作,业主将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投标人须承诺将完全遵照执行。

2、为了使整个运行工作完美实现,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体系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确定各项作业管理层次、管理岗位、管理条线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能分配、岗位间的作业管理流程;

2)建立针对各项作业和各个岗位的管理制度;

3)对应于相应工作岗位落实具体的合格的管理人员,对于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必须具备上岗证的岗位,做到按有关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专业或业务培训、操作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满足岗位的要求;对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

以上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将按照业主的意见建立或在得到业主批准后实施,并落实到位。

3、满足招标书按照百(千)分考核评分标准对运维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细则另定。

4、满足业主对承包商运营管理状态和质量的突击考核和暗查,对于在突击考核和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按照百(千)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的运行工作质量考评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5、本运维业务相关的管理必须按IS0-9000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事事有记录,件件可追溯,在制定的业务管理办法中体现上述管理思想。

2.2.2 通行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按相关标准及行业要求配置标准进行人员配备,并将相关人员人数和工作量安排报甲方备案。业主在运行过程中经考核:

1)对不能胜任的人员特别是值班长、站长等,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2)人员配置不够时业主有权提出追加。

业主不再对此支付增加费用。

2、要求投标人完成以下工作:

1)收费车道运营:完成对通过车辆进行收费操作,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所有收费操作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规定的方式进行。

在收费车道,除了进行正常的收费操作之外,还必须针对由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异常事件进行处理,这种处理不能影响正常的收费操作和降低服务质量。对于异常通行状况的车辆需及时记录车辆信息并上报监控。运行部门需按月对异常通行状况分类进行统计,每季度提交一份报告给业主。

2)收费站运行管理:收费站完成对收费车道收费的日常管理,其中包括收费员管理、通行卡管理、票据管理、异常车辆收费管理以及收费站的日常统计报表管理等内容,收费站设置的站级设施为上述管理提供了条件。要求收费站管理做到:每笔交易正确,对每个异常收费交易有交代,对收费过程中出现异常事件有处理预案,杜绝收费过程中的通行费流失、票据流失、通行卡流失。

3)收费中心运行管理:收费中心完成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运行管理,除了实时协调各收费站在收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之外,还要完成与结算中心清分结算相关的业务、各种卡管理、票据管理、以及收费业务统计分析、报表打印及查询等。要求收费中心生成的各种业务报表正确、完整,收费中心应对收费业务的各个环节有完整的管理方案,应定期对通行费的收缴情况(包括流失、漏收情况)、各项业务的运行状态(如通行卡、票据)、收费人员工作状态和违纪情况等有详细的分析,并有应对措施。

3、要求投标人对收费系统提出详尽而具体的管理需求,并针对具体处理预案提出具体的操作流程。要求投标人制订如下的方案、制度和操作流程:

1)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和管理实施方案;

2)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和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3)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和管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4)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和管理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5)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和管理业务的报表格式和分析报告内容。

2.2.3系统保养维护要求

1、定期对高速公路收费设施进行养护作业,使系统各设备完好率达到相关要求。

2、及时发现故障设施并及时组织维修作业,对故障设施实施有效修复。

2.2.3 技术服务支持要求

1、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高速公路收费设施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2、对于重要设施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如高速公路收费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为相关业务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3、对于因其他区域设施故障影响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正常运行的,应及时组织、配合排障工作,有效做好排障确认工作。

4、投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有效做好收费系统相关数据的备份和保存工作。

5、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要求,针对制定并实施高速公路收费设施状况调查设备检测工作,保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数据采集的及时、正确、有效。

2.3 设备和设施维护

负责对收费系统的定期保养、维护、检修、抢修工作。

2.3.1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结合计算机管理)和系统运行状态记录台帐,按月、季和年度给出设备运行的评价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和量化分析,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在相应月度、季度和年度结束后的5天内报业主。

2.3.2建立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每个设备的运行管理落实到岗位,建立设备主管岗位责任制;对于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不同问题,事先制定相应的对策预案,明确到岗位,并明确恢复方法、步骤和恢复时间。以上具体安排在系统运行之前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2.3.3在系统或设备故障影响到收费业务运行时,作为运维责任单位,首先无条件地负责系统和设备的恢复和故障的排除,保证运行不中断。

2.3.4同意业主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进行考核和测试,如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业主将提出整改意见并记入考核档案并扣分。

2.3.5对设备和系统的保养和维护的频度和深度将按照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行业规定中没有明确的,投标人将提出保养和维护办法,报业主批准后执行;将按保养和维护规定编制年度计划、月计划和每周安排,报业主。

2.3.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机电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的资质、人数和工作量安排供业主审核。在运行过程中经考核:

1、对不能胜任的人员特别是管理人业主有权提出更换;

2、人员编制不够时业主有权提出追加。

业主不再对此支付增加费用。

2.3.7关于设备更换

一般机电设备更换原则为:

1、由于投标人方运维人员人为损坏的,由本投标人负责更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正常老化损坏的设备,由本投标人书面上报(按固定表式)更新方案,所选设备必须是原品牌(特殊情况除外)不低于原型号性能的产品,经业主核实后予以更换,设备购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费用中必须注意到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人是否明确报价,一旦发生上述费用,在运维管理过程中不再追加。

3、本项目相关设备的更新由业主负责,更新计划(包括更新理由、设备名称及数量、规格以及详细费用)由投标人及时上报业主,经业主核实后予以更新,设备由承包商安装。

4、业主根据管理及运行的需要,增加部分系统设备,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安装。新增设备购置费用由业主负责。投标人应对增加的设备进行管理和运行,业主不增加管理和运行费用。

2.4 关于设施偷盗的问题

2.4.1投标人负责本合同内所有机电设备的防盗工作,对沿线的机电设备特别是电缆、光缆采取必要的防偷盗措施,制定偷盗相关的预案,所需费用在偷盗防护经费中列支。

2.4.2因雷击等突发事件引起设备损坏或因偷盗受损的设备,应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及时修复,保证主干通信传输及车道等重要区域收费业务不停顿,并将详细情况上报业主。如因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即当月月度考核不合格,业主发出限时整改单后还不修复者,业主有权另行委托专业单位恢复,投标人应补偿给招标人上述工作的费用。

2.5 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2.5.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有关安全作业协议,严格按照本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运行作业;

2.5.2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收费运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5.3收费运行作业时,应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与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或者施工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5.4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技术规定规范和操作要求,对机电、通讯、监控等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2.5.5收费运行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公路处与劳动保护监察部门。

第三节 高速公路收费运行质量要求与作业内容

3.1 收费运行管理总体要求:

3.1.1收费制度完善,操作规范,收费窗口服务及客户满意率达标;收费系统运转安全、平稳;收费事件处置及时、妥善;收费数据准确、完整。

3.1.2结合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运行管理目标,确保全部征管经费用于高速公路的收费运行作业。

3.2 高速公路收费运行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上海市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监管暂行规定》、《上海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施意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电和照明系统维护规程》、《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内业报表汇编》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收费运行管理工作,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高速公路当年年度通行费代收指标(另定);

2、确保通行费的收费额、通行费发票使用数量和收费流水三者相符合;

3、杜绝通行卡的非正常流失;

4、监控、收费、通信及供电等机电设施运行正常;

5、收费、监控网络运行安全;

6、社会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

7、完成各项应急和抢险任务。

3.3 收费运行作业内容:

高速公路收费运行(包括通信系统、供电、照明等)工作分为日常运营和设施维护、保养管理两大部分。所有系统(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系统故障、设备损坏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应根据其工作经验和对高速公路相关设施的详细考察,完整考虑为完成高速公路收费运行(包括通信系统、供电、照明等)以及相关附属工作在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3.1日常运营工作内容:

按不同业务管理要求,日常运营工作量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收费车道运营:完成对通过车辆进行收费操作,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代收贷款道路通行费。所有收费操作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规定的方式进行。

在收费车道,除了进行正常的收费操作之外,还必须针对由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异常事件进行处理,这种处理不能影响正常的收费操作和降低服务质量。

2、收费站运行管理:收费站完成对收费车道收费的日常管理,其中包括收费员管理、通行卡管理、票据管理、异常车辆收费管理、收费设备管理、以及收费站的日常统计报表管理等内容,收费站设置的站级设施为上述管理提供了条件。要求收费站管理做到:每笔交易正确,对每个异常收费交易有交代,对收费过程中出现异常事件有处理预案,杜绝收费过程中的通行费流失、票据流失、通行卡流失。

3、收费中心运行管理:收费中心完成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运行管理,除了实时协调各收费站在收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之外,还要完成与结算中心清分结算相关的业务、各种卡管理、票据管理、以及收费业务统计分析、报表打印及查询等。要求收费中心生成的各种业务报表正确、完整,收费中心应对收费业务的各个环节有完整的管理方案,应定期对通行费的收缴情况(包括流失、漏收情况)、各项业务的运行状态(如通行卡、票据)、收费人员工作状态和违纪情况等有详细的分析,并有应对措施。

3.3.2日常保养工作内容:

1、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机电设备,包括供电、配电、照明和收费系统、通信系统,设备故障的修复和系统复原,由乙方负责;

2、道路照明的照明源的损坏调换工作,由乙方负责;

3、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养方案,其中应包括人员、制度、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

4、对于合同范围内的收费运行设施如发生故障,乙方应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及时恢复相关设施,保障正常运营;

5、配合做好合同范围内机电设施的安全测评工作,并对根据测评结果,及时有效的完成整改工作;

6、本项目采用包干承包的方式,由乙方全面负责对高速公路机电设施的巡视及保养维护工作,以及对设施受损(含因偷盗受损)的及时发现以及有效修复工作,相关费用在运行管理过程中不再追加。

3.4 社会职能工作

1、遇突发事件,乙方应按照《上海市公路网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处置;

2、协助调查、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时认真进行处理;

3、要确保高速公路窗口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市政道路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岗位标准,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4、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任务。

3.5 内业档案

1、乙方应通过调查建立收费运行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

2、乙方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配合做好业主要求的收费、监控等系统的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应用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附件7《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管理内业报表汇编》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内容资料管理工作。

3.6 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有关安全作业协议,严格按照本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运行作业;

2、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收费运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收费运行作业时,应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与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或者施工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技术规定规范和操作要求,对机电、通讯、监控等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5、收费运行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公路处与劳动保护监察部门。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6 14:5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