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实行分项计分,取全体评委各自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比选申请单位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单位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高分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比选申请表决,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各评审要素分值分配:综合评审(满分100分)其中: 报价10分;技术标90分。

对本工程的定标结果,比选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本项目设定限价,{招标限价},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则为废标。

二、评标内容及打分细则

项 目 内 容 得分
报 价 (10分) 对比选申请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报价得该项满分1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填报的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最低报价/该报价×10。 0-10分
技术文件 (90分) 比选申请人业绩 (10分) 每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检测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15-90分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检测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职称情况(具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4分,不具职称0分)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每承担一个高速公路检测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6分
主要检测人员配备情况及资历等(6-10)
检测设备(10分) 检测设备与项目的匹配程度(4-10)
项目检测方案 (50分) 项目检测方案及成果文件编制方案(符合20-25分;一般15-20分;不符合要求或缺项0分)
检测进度计划(5-10分)
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科学合理12-15分;一般7-12分;不符合要求或缺项0分)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6 14:34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