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一、总则
1、标段名称:{标段名称}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二、概况
1、工程范围:{建设规模}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中心拟对“{标段名称}”进行比选,由此选择有专业资质、有类似工程经验的专业检测单位负责实施。
3、项目服务期:{项目服务期}。
三、比选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比选方式,比选人将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资信、报价、方案、技术服务条款、优惠条件等择优选定检测单位。
四、比选文件澄清、答疑
1、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比选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申请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该比选申请有可能被比选人拒绝。
2、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在提问截止时间前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都将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有权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调整。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五、比选申请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本次比选申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若同一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同时参加比选申请,不得超过两家(含)。
七**、比选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1、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各项要求,评标时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2、比选文件的澄清
(1)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须知要求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向比选人提出。
(2)比选申请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比选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负。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向比选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3、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告知比选人,予以确认。
(3)为使比选申请人有合理的时间考虑修改通知,比选人可以酌情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当比选文件、修改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八、比选范围
1、本次比选范围为{比选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技术要求;
2、费用结算方式:以中标价格为上限按实结算(按实际完成检测工作量及收费标准计算)。
九、比选申请报价
本次比选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价参考《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标准计取。比选申请人在充分考虑项目技术状况评定中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后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中需包含所有已列项目的检测费以及人员、设备、办公、交通、通讯、利润、规税、税金等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