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内容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2 招 标 人:{招标人}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99号 联 系 人:{招标人联系人} 电 话:021-31151000
3 编制周期:满足编制条件后,暂定{编制周期}天。
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并一次性通过专家审查。
5 现场踏勘与答疑: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投标人需在{答疑澄清截止日期}上午10:00时前将需要澄清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包含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书面提问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前提出疑问,视作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招标资料均无疑问。 如确有需要召开答疑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如有)电话另行通知。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天(日历日)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各壹份)。 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包装的,应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与副本不分开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商务标)”、“电子版(技术标)”字样。
8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9 开标时间: 技术标开标时间:{技术标开标时间} 商务标开标时间:{商务标开标时间}(未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将原封退还) 地点:{开标地点}
10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二阶段评标法。
11 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万元,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6 11:55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