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评标办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三、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分)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分值 类型 评审标准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 0-10 客观分 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报价(总报价)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价。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后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
需求理解 需求理解 0-6 主观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设施现状分析和养护运行管理重难点的分析及总体养护思路。方案好的为5~6分,方案较好的为4~5分,方案一般的为3~4分,方案差的为0~3分。
养护(运行)维修管理作业方案 养护(运行)维修管理作业方案 0-20 主观分 评审内容:养护维修方案和收费运行管理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准确,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是否切合采购需求。方案好的为16~20分,方案较好的为12~16分,方案一般的为8~12分,方案差的为0~8分。
养护(运行)维修计划 养护(运行)维修计划 0-16 主观分 评审内容: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劳动力配置、机械配置、道班房配置、应急设备配置等计划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是否切合采购需求,商务报价与所投计划的匹配程度。应罗列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及车辆牌照信息。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为0分,计划好的为13~16分,计划较好的为10~13分,计划一般的为7~10分,计划差的为0~7分。
养护(运行)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养护(运行)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0-10 主观分 评审内容:养护维修和运行管理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保证设施完好率及平整度、路面状况等指标和各附属设施完好的措施和技术手段等。措施好的为8~10分,措施较好的为6~8分,措施一般的为4~6分,措施差的为0~4分。
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处置措施 0-6 主观分 评审内容: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处置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预案主要指应对汛期、台风、冰雪雾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事件采取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预案好的为5~6分,预案较好的为4~5分,预案一般的为3~4分,预案差的为0~3分。
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0-6 主观分 评审内容: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是否能满足自身和周边交通组织的需要。如有需要,投标人应当自行向交通和市政主管部门申报解决。措施好的为5~6分,措施较好的为4~5分,措施一般的为3~4分,措施差的0-3分。
养护(运行)作业的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 养护(运行)作业的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 0-6 主观分 评审内容:养护(运行)作业的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能够确保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交通正常进行,同时能满足市政文明工地要求。措施好的为5~6分,措施较好的为4~5分,措施一般的为3~4分,措施差的0-3分。
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组织机构 0-10 主观分 评审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养护作业人员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提出的基本条件及其主要工作业绩和资历资格,包括项目组人员数量是否合理,专业是否齐全,年龄搭配是否合理。不满足基本条件的得0分,组织机构好的得8~10分,组织机构较好的得6~8分,组织机构一般的得4~6分,组织机构差的得0~4分。
近三年类似养护(运行)业绩 近三年类似养护(运行)业绩 0-8 客观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类似高速公路或城市高架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养护(运行)业绩。是否属于有效类似业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业绩项目的服务内容、技术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每有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分为8分,没有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投标人最多提供8个类似项目业绩,如超过8个仅取《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排序前8的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编制 0-2 主观分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上传清晰、编排有序的,得2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酌情扣分。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5 14:42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