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3、预算编号:{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5、服务地址:{服务地址}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
7、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万元)}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服务内容履行完毕。
11.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12.电话:{项目联系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人} |
---|---|
地 址:上海市哈密路99号
邮 编:200335
联系人:{采购人联系人}
电 话:{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邮 编:{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传 真:{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帐户名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帐 号:{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