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分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制定,本办法是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本次评标的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且本项目开标、评标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

1.1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

评委将结合开标现场记录及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并参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说明,确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是否有效;

若投标文件出现任何一种无效投标文件规定之情况,该投标单位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

(1)投标报名人与投标代理人不是同一个人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递交和密封(具体要求参见3.4.1),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未单独包装并密封;技术标投标文件出现商务标报价内容等;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名的投标文件,包括:

①有任何一处遗漏盖章或签名的;

②要求盖总公司公章但却加盖其他章的;

③投标文件正本的盖章或签名有任何一处被发现不是原件的;

④签名不是本人亲笔签名的;或签名字体潦草,难以识别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所编制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编制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编制顺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未填写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内容等;

(5)未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9:30时分之前)送达的投标文件;

(6)投标代理人、理赔专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开标的;

(7)承保份额安排无效,包括但不限于可承保比例低于100%;各项承保金额之和与可承保金额不符;可承保金额安排方式没有对应确认文件;

(8)投标代理人、业务专员、业务负责人、理赔专员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2 技术标评分

评委将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相关承保、理赔经验及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审。

1.2.1技术标评分标准(最小评分单位是0.5分)

一、技术标F(T) :满分100分
评分项 满分 评分规则
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 10分 评分范围:4分~10分。 1.1 市场规模(评分范围2分~5分) 评分参考依据: “5.1 投标单位综合实力”之“5.1.1 投标单位总公司信息”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②前三年保费均在全国排名前10;③近三年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 全部符合的投标单位:5分;部分符合的投标单位:3.5分;全部不符合的投标单位:2分; 1.2 承保经验(评分范围2分~5分) 评分参考依据: “5.1 投标单位综合实力”之“5.1.2承保经验”的填写内容:①项目影响力;②项目规模;③独家或首席承保项目数量; 评分规则: (1)对于有5项及以上承保经验的投标单位,评委参照以上依据,最低3分,最高5分; (2)对于不满5项有效承保经验的投标单位,评委参照以上依据,最低2分,最高3分;
2、业务机构及服务团队综合实力 25分 评分范围:2分~25分。 2.1 业务机构项目服务经验(评分范围:0~5分) 评分参考依据: “5.2.1 业务机构综合实力之业务机构项目服务经验”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1)无有效项目服务经验的: 0分; (2)对于有3项及以上有效项目服务经验的,按照项目规模、承保份额给予评分。最高5分,最低3分;对于有效项目服务经验涉及的投保单位是上海城投或其下属集团或机构,评委酌情加分; (3)对于少于3项有效项目服务经验的,最高3分,最低1分。 对于有效项目服务经验涉及的投保单位是上海城投或其下属集团或机构,评委酌情加分。 2.2业务专员服务能力(评分范围:1分~3分) 评分参考依据:“ “5.2.2 (1)业务专员服务能力”的填写内容,包括业务专员的经验和优势等; 评分规则: 评委参照以上依据,自行评分;最低1分,最高3分。但若该业务专员有作为招标单位其他项目业务专员的经验,评委根据该业务专员对其他项目的实际服务能力酌情给予加分或扣分。 2.3业务负责人服务能力(评分范围:1分~3分) 评分参考依据:“5.2.2(2)业务负责人服务能力”的填写内容,包括业务负责人的经验和优势等; 评分规则:评委参照以上依据,自行评分;最低1分,最高3分。但若该业务负责人有作为招标单位其他项目业务负责人的经验,评委根据该业务负责人对其他项目的实际服务能力酌情给予加分或扣分。 2.4理赔专员服务能力(评分范围:0分~4分) 评分参考依据: “5.2.2(3)理赔专员服务能力”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1)投标单位盖章的理赔权限说明为有效说明; (2)未提供有效的理赔专员个人理赔授权说明,0分; (3)对有效的理赔专员个人理赔授权说明,评委根据理赔权限的大小进行评分,最低1.5分,最高4分。 2.5 服务团队赔案处理经验(0~10分) 评分参考依据: “5.2.3服务团队赔案处理经验”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1)根据1-4项所列有效赔案处理经验数量评分,每一项有效经验最低1分。如果投保单位是上海城投或其下属集团或机构,可以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分10分; (2)无有效赔案处理经验:0分。
3、投标单位承保能力 10分 评分范围:0分~10分 自留及分保情况(评分范围0~10分): 评分参考依据: “5.3.2自留及分保情况说明”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1)任何一处内容未按照要求填写及提供确认文件:0分; (2)所有内容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确认文件:评委根据排分情况及再保人评级等判断承保份额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最高10分,最低4分。
4、理赔服务承诺 30分 评分范围:12分~30分 4.1 理赔服务流程(评分范围:0~6分) 评分参考依据:“5.4.1理赔服务流程”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1)若投标单位填写的内容属于无法体现对投标项目的专属性服务特点的通用版本,3分; (2)若投标单位根据本投标项目特点,所填写服务流程涉及到接报案、现场查勘、定损与核损、赔款支付等所有理赔服务环节且各个环节均有服务团队各成员的明确分工,能充分体现服务团队对投标项目的专属服务,最高6分,最低4分。 (3)如未填写本项,0分。 4.2 索赔材料的简化服务(评分范围:5~15分) 评分参考依据: “5.4.2索赔材料的简化”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评委按照每个事故类型的便利程度分别评分。共5类事故类型,每一类事故,最低1分,最高3分。 (1)对于每一类事故索赔材料最简单的投标单位, 3分; (2)对于每一类事故索赔材料最复杂的投标单位,1分; (3)其他2分。 4.3 定损与核损的便利性措施(评分范围:2~5分) 评分参考依据: “5.4.3 定损与核损的便利性措施”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评委根据填写内容能体现的实用性和便利性予以评分,最高5分,最低2分。 4.4 时效承诺(评分范围:2~4分) 评分参考依据: “5.4.4结案和赔款支付时效承诺”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对于结案时效和赔款支付时效承诺: (1)两项时效承诺均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分; (2)仅一项时效承诺不超过15个工作日,3分; (3)两项承诺均超过15个工作日,2分。
5、风险分析及增值服务 15分 评分范围: 4分~15分。 评分参考依据:根据“5.5风险分析及增值服务承诺 ”的填写内容; 评分规则: 评委参照以上依据,自行评分; (1)风险分析:2~7分;(2)增值服务2~8分。
6、投标文件的编制 10分 评分范围:5~10分。 评分参考依据: ①外观简洁干净,包括没有污渍或任何涂改等;②打印方式和装订方式环保,包括双面打印等;③编制内容完整;④排版清晰合理;⑤未发现任何书写或错行等编辑错误;⑥签字或盖章清晰;⑦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单或其他扫描件内容清晰;⑧其他招标要求; 评分规则:评委参照以上依据,自行评分,最低8分,最高10分;出现任何与参考依据不符合的投标文件: 最低5分,最高8分。

1.2.2入围评审

评委将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相关承保、理赔经验及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审。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入围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单位数量}名的投标单位入围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其他投标单位将被自动视为未中标单位且不继续参与评审,其商务标投标文件不拆封并将在评标结束后一周内快递退还给各自投标单位。

二、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

2.1商务标投标文件开标

所有入围商务标评审的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场后,检查并确认所有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未被拆封,并签字确认。

入围投标单位现场拆封其商务标投标文件,各家投标单位唱标并签字确认后离场。

2.2商务标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

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规定之情况,该投标单位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行为将被立即终止:

(1)商务标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名;

(2)投标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

(3)出现投标费率与投标报价不匹配或投标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且技术标得分排名前{入围进入中标单位评审投标单位数量}名的投标单位正式入围进入中标单位评审。

2.3中标单位评审

进入此轮评选的投标单位中,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最低的情况,则按技术标排名来确定中标单位,其中技术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2.4签约费率的确定

取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作为本招标项目的签约费率。

2.5签约保险金额:

同招标文件约定的保险金额或其他:{同招标文件约定的保险金额或其他说明}

2.6签约保费的确定:签约保费=签约保险金额*签约费率。

签约保费为包干价,除保险期内(建筑安装期和保证期累计不得超过72个月)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变化外,其余情况下保险费均不做调整。

三、保单及保险服务协议

3.1保单的签发

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单位或保险经纪人另行出具的出单通知,签发保单。

3.2签约费率及签约保费的约定

3.2.1签约费率确定方式:

取首席承保人的投标费率作为签约费率。

3.2.2签约保险金额:

3.2.3签约保费

签约保费=签约保险金额*签约费率。

签约保费为包干价,除保险期内(建筑安装期和保证期累计不得超过72个月)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变化外,其余情况下保险费均不做调整。

3.3保险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函内容的确定

本项目的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签订保险服务协议。保险服务协议的签约内容参照招标文件约定、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结果。

保险人签发服务承诺函,保险服务承诺函的内容由中标单位盖章确认,其内容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确定。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05 10:42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