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机构组成
本项目评标设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小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工作小组组织协助评标日常工作。本次评标将严格依据本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
2、评标原则及方法
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有关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或者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
2.3在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根据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所得最终分值。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在初步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提交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3.1.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1.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业绩、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
(2)投标人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执行团队或其成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投标人近三年均亏损(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但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6)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管理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11)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存在管理、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网站查询为准);
(1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网站查询为准);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20)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2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2)被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的。
3.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项目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2)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服务承诺”中,对拟派本项目的执行团队有关人员更换事宜等作出承诺;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出现明显错误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1.5投标人在本标段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
具体详见下页评分细则表格。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标标准 | 分值 范围 |
---|---|---|---|
1 | 报价得分 | 1、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0%的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的扣0.5分,中间值按线性插入计算(保留2位小数),最多扣至15分。 | 15-30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业绩:1)近5年与两台三报合作案例,每个得1分,满分3分; 2)近5年与大中型企业合作的宣传服务类似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3分; 3)微信公众号运营案例,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4)近5年与政府机构合作的类似业绩(即招标人或服务对象为政府部门,提供的合同中须能体现并标注),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 2-10 |
荣誉:获得过市级或省级及其以上的荣誉证书,每项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 0-2 | ||
根据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1-2分。 | 1-2 | ||
3 | 服务方案 | 1、招标人主责主业及各类会议活动的宣传配套方案: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与要求,投标人自报服务方案的详细合理情况打分;5-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微信公众号运营方案:根据方案详细合理情况打分;5-10分,未提供不得分。 3、视频制作等方案:根据方案详细合理情况打分;7-15分,未提供不得分。 4、重大社会活动方案策划:根据方案详细合理情况打分;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20-40 |
4 | 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2-8分) 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验(相关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相关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2-8分。 2、其他人员配备情况(1-3分) 执行团队主要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团队中招标人主责主业及各类会议活动的宣传配套负责人、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视频制作负责人等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验(相关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相关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1-3分。 | 3-11 |
5 | 服务承诺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响应速度以及与业主的配合程度,以及相关的优惠服务承诺。3-5分。 | 3-5 |
合计 | 44-100 |
5、中标单位的确定
5.1 评标小组组长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情况和评审意见,取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形成书面评审报告。评标小组成员须在评分表、评审意见和书面评审报告上签字。
5.2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审定中标人。
5.3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排名顺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6、评标工作保密规定
执行《评标工作规则(2006版)》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工作小组成员对本工程所有评标资料保密,不与投标人作有关评标的谈论,不受外来的干扰和影响。
6.2 现场的有关人员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关闭移动电话、传呼机等联系工具,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6.3 评标期间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人。
6.4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会将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但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和未中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