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10]121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城市

道路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

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黄浦江大桥(斜拉桥部分)

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黄浦江大桥(斜拉桥部分)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已编制完成,经我委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上海市黄浦江大桥(斜拉桥部分)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0)》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9 13:15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