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11]188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发布《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试行)》、

《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试行)》、《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年底经费定额》已编制完成,经我委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试行)》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9 13:14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