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章工程内容分以下部分

⒈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挖、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及伸缝、缩缝的嵌缝;

⒉沥青混凝土路面:翻挖、铣刨沥青混凝土面层、坑塘修复、裂缝修补等;

⒊封层:稀浆封层、路面沥青再生、微表处等;

⒋粉煤灰稳定粒料(三渣)基层:翻挖等;

⒌水泥稳定粒料、水泥混凝土基层:基层修复;

⒍路缘石:翻挖、砌筑、油漆;

⒎人行道板:翻挖、砌筑;

⒏清扫、保洁、巡视。

二、本章定额界定范围

⒈沥青混凝土面层:

⑴ 小块补坑:S≤10㎡;

⑵ 翻挖及修补沥青混凝土面层:10㎡<S≤400㎡。

⒉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S≤200㎡;

⒊基层、垫层:S≤200㎡;

⒋人行道:S≤100㎡。

三、“坑塘修补”项目中已包括翻挖与修复两部分。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⒈人工清扫

⑴无机非分隔标志的路面清扫,按单侧2m宽度计算全面积清扫,其余车行道路面清扫面积按60%折算。

⑵设有机非分隔标志(无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路面清扫,宽度12m以内的路面清扫面积按40%折算,宽度12m以上路面清扫面积按30%折算。

⑶设有机非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路面清扫, 按单侧2m宽度计算全面积清扫,其余车行道路面清扫面积按计算规则⑵计算。

⒉机械清扫工程量按作业里程(长度)计算。

五、土方、垃圾及废料外运费,按实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9 11:29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