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上海市水利工程定额管理站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目 录
说 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
费用计算表说明……………………………………………………………… 4
费用计算表…………………………………………………………………… 6
第一节 消火栓维修………………………………………………………… 7
第二节 消火栓故障排除…………………………………………………… 8
第三节 消火栓整体调换…………………………………………………… 9
第四节 消火栓升高………………………………………………………… 10
第五节 消火栓移位………………………………………………………… 12
第六节 消火栓阀门调换…………………………………………………… 14
第七节 消火栓油漆………………………………………………………… 16
附录 路面修复工程量…………………………………………………… 17
单位估价表…………………………………………………………………… 18
说 明
一、《上海市市政消火栓维修专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根据市水务局沪水务[2010]794号“关于要求编制《上海市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消火栓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实际情况,在《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上海市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定额》(2006)的基础上,编制本定额。
二、本定额共分七节,包括:
第一节 消火栓维修
第二节 消火栓故障排除
第三节 消火栓整体调换
第四节 消火栓升高
第五节 消火栓移位
第六节 消火栓阀门调换
第七节 消火栓油漆
三、本定额是编制市政消火栓年度维修资金计划的主要依据;是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和完工结算的计价依据;也可作为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消火栓的维修工程。
五、本定额内未包含的项目可套用《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上海市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定额》(2006)或其他相应的预算定额。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按综合工日及工时取定,人工消耗量参照近年来消火栓维修有关工程项目的资料或施工现场测定资料为基础综合取定。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参照近年来消火栓维修有关工程项目的资料综合取定。
定额子目中仅列主要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等。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中所有材料、配件、总成件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凡规范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或未注明材料规格、等级强度的材料、配件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材料场内运输距离及现场操作损耗。
十、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参照近年来消火栓维修有关工程项目的资料综合取定。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按常用的主要机械类型综合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
定额中机械品种和规格为综合取定,与实际施工使用机械不同时,一般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路面修复费用(包括绿化带赔偿费),如发生可按实计算后列入措施费内。
附录中路面修复工程量(包括绿化带赔偿量)可参考使用。
十二、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中,如遇夜间施工,可按人工费增加夜间施工系数30.0%计取列入措施费内。
十三、本定额中管道工程已经包括了排水、冲洗消毒、试压等工艺。
十四、消火栓调换、升高、移位定额中挖土、拆除及回填土的工作量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五、消火栓移位定额中移位范围内的拆管、安装管件等内容的工作量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十六、查寻消火栓阀门定额中沥青及混凝土类路面按1米深计算,预制彩色混凝土板人行道和绿化带按0.6米深计算。
消火栓阀门工作坑定额中沥青及混凝土类路面按1.3米深计算,预制彩色混凝土板人行道和绿化带按0.9米深计算。
十七、消火栓调换、升高和移位等工程如同时需要调换阀门,可分别按相应定额套用,调换阀门定额(6009、6010)的人工和机械乘以0.5系数,材料应按实作相应调整。
十八、消火栓油漆定额中均已考虑除锈、二底、二面工艺,使用时可分别套用。
十九、若发生本定额子目中未包含的工程内容和事项,可按实物工程量计列或按相应预算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则或国家和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计取。
二十、本定额中定额编号为××××,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第一位的×表示节序号
第三、四位的××表示子目序号
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中除查寻阀门、消火栓油漆以“m2”为单位外,其余均以“处”为单位。
二、查寻消火栓阀门中的沥青及混凝土类路面开挖一般按0.5米宽计算,预制彩色混凝土板人行道和绿化带开挖一般按0.3米宽计算。
三、本定额中土方外运已综合考虑,可按下表计算后列入直接费:
上海市市政消火栓维修工程费用计算表说明
一、直接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定额(包括说明)规定的各项费用累计之和。其中包括定额直接费和土方外运费。定额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累计之和。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累计之和。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用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累计之和。
二、综合费用
由施工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施工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担工程获得的盈利。以直接费为基础,参照13.0%计算。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依据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之和为基础,参照2.4%计算。
四、施工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如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节日加班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路面修复费等,可以按本工程应发生的情况按实计取。
五、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其中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础,分别按照0.10%、2.21%、0.32%计算。河道管理费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之和为基础,按照0.03%计算。
六、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费用。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之和为基础,分别按照市区3.48%、县镇3.41%、其他3.28%计算。
七、总造价
是指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累计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