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上海市越江隧道养护维修预算定额》、《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上海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SZ-43-2005),并结合近几年来的隧道养护维修运行统计资料即兴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上海市黄浦江越江隧道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不适用于隧道大中修工程。
三、定额作用
是上海市越江隧道管理部门编制运行维修年度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
是上海市越江隧道运行单位进行运营管理、控制成本和经济核算的参考依据。
是编制上海市越江隧道运营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定额内容
第一章 结构维护
第二章 机电维护
第三章 设施保洁
第四章 检查检测
第五章 运营管理
五、本定额中维修养护的小修保养率等技术数据和运行管理的项目内容,均根据技术规程,并收集近五年的隧道养护运行资料,经统计整理分析后确定的。
六、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取定计算。
七、运行管理的人工工日数,是按照中央控制室、变电站等24小时有人值班和值日的实际运行管理方式确定人员编制确定的。
八、本定额人工按照每日工作8小时工作制计算,运营管理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
九、本定额的工、料、机基价采用了2011年5月份的价格。
十、本定额中所列维修养护,是按各类设施设备达到养护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需进行的各项工作,即小修和日常维护。
十一、本定额中所列运行管理,是指满足隧道正常通行、安全运营的管理工作。
十二、本定额综合单价由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组成。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本身,凡注明在“XX~XX”的,均包括其“XX”本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