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柱、梁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
1、抹灰子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可以调整;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符时,按相应增减厚度子目调整。砂浆按中级标准,抹灰砂浆分层厚度详见附表。
2、圆弧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3、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内侧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块料按展开面积计算);女儿墙无泛水挑砖者,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乘以系数1.30,女儿墙外侧并入外墙计算。
4、窗间墙的单独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5、墙、柱、梁面及零星项目找平层定额仅适用于单独做找平层的项目。
6、墙、柱、梁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定额子目不包括刷素水泥浆、刷素水泥浆执行本章墙、柱面刷素水泥浆定额子目。
7、阳台、雨蓬抹灰定额中已综合了底面、上面、侧面及悬臂梁等的全部抹灰面积。
8、抹灰及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天沟、水平遮阳板、窗台板、压顶、池槽(镶贴块料)、花台、展开宽度> 300mm的门窗套、挑檐、竖横线条以及≤0.5m2的其它各种零星项目。
9、装饰线条适用于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300mm的门窗套、挑檐、竖横线条等抹灰。三道线以内为简单线条,三道线以外为复杂线条。
二、墙、柱、梁饰面及隔断
1、墙、柱、梁饰面及隔断定额子目中的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
2、木龙骨基层定额按双向编制,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乘以系数0.55。
3、柱饰面面层定额按矩形柱编制,如遇圆形者,按相应柱饰面面层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4、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本章其他装饰”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如设计要求做防腐或防火处理者,按“本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子目中的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可以调整。砂浆按中级标准,抹灰砂浆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详见附表。
2、楼梯底面抹灰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其中锯齿形楼梯底面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5。
四、吊顶天棚
1、天棚龙骨、基层、面层除定额注明合并编列子目外,其余天棚的龙骨、基层、面层均分别编列子目。
2、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1)木龙骨天棚定额的大龙骨规格为50×70mm,中、小龙骨为50×50mm,木吊筋为50×50mm,定额以方木龙骨双层木楞为准。
(2)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且高差在400mm以下或三级以内为跌级天棚。
(3)艺术造型天棚轻钢龙骨定额适用于高差在400mm以上或三级以外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
(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子目为双层双向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以系数0.85。
(5)定额中吊筋均以后期施工在混凝土板上钻洞、挂筋为准;
(6)阶梯形天棚轻钢龙骨安装如为弧线形者,按其直线形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锯齿形天棚轻钢龙骨安装按阶梯形天棚定额执行。
3、铝合金T型龙骨、铝合金方板龙骨、铝合金条板龙骨定额子目已包括全部龙骨和配件等的安装内容。
(1)定额子目中的主材仅包括轻钢大龙骨和大龙骨垂直吊挂件的消耗量;
(2)其它配套使用的中龙骨、小龙骨、边龙骨及接插件、吊挂件等配件的消耗量均计入相应面层定额内。
4、天棚基层及面层如为拱形、圆弧形等曲面时,按相应天棚基层及面层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15,灯带(槽)制作安装另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6、吊筒吊顶定额已综合了龙骨、基层、面层的工作内容;铝合金圆筒型、方筒型天棚分别按φ600mm及600mm×600mm规格为准。
7、藤条造型、装饰网架的定额按成品考虑编制。
8、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本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9、龙骨、基层等涂刷防火涂料或防腐油按本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五、采光天棚
1、采光天棚骨架及面层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钢骨架油漆按本章油漆、涂料、裱糊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天棚其他装饰
1、开灯光孔、风口定额以方形为准,若为园形时,则人工乘以系数1.3;
2、送风口、回风口定额按方形风口380mm×380mm编制。
(1)若方形风口尺寸在380mm×38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2)若矩形风口周长在1600~2000mm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3)若矩形风口周长在2000mm以上时,人工以系数1.50。
七、油漆、涂料、裱糊
1、定额油漆、涂料以手工操作,喷塑、喷涂以机械操作考虑编制。
2、定额取定的用料及刷、喷、涂遍数与设计或实际施工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刷浅、中、深等各种颜色油漆的因素。
4、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以及门内外分色等因素,未包括做美术图案。
5、定额内的聚酯清漆、聚酯色漆子目按刷底漆两遍编制,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每增加聚酯清漆(或者聚酯色漆)一遍子目调整,其中聚酯清漆(或聚酯色漆)调整为聚酯底漆,消耗量不变。
6、附着在同材质装饰面上的木线条、石膏线条等刷油漆涂料与装饰面同色者,工程量并入装饰面计算;与装饰面分色者,单独计算。
7、附墙柱抹灰面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执行,独立柱抹灰面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
8、纸面石膏板等装饰板材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按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相应项目执行。
9、门窗套、窗台板、腰线、压顶等抹灰面刷油漆、涂料,与整体墙面同色者,并入墙面计算;与整体墙面分色者,单独计算,按相应墙面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3,其余不变。
10、定额内的刮腻子子目仅适用于单独刮腻子项目,当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刮腻子遍数不同时,可按刮腻子每增减一遍子目调整。
11、金属面防火涂料定额子目取定的耐火时间、涂层厚度,与设计不同时,防火涂料消耗量可作调整。
12、金属面刷二遍防锈漆时,按金属面防锈漆一遍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74,材料均乘以系数1.9。
13、一塑三油(喷塑)定额子目按以下规格划分: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14、墙面真石漆、氟碳漆定额子目不包括分隔嵌缝,当设计要求做分格嵌缝时,费用另行计算。
15、木龙骨刷防火涂料定额子目按四面涂料考虑,木龙骨刷防腐油定额子目按一面(接触结构基层面)考虑。
八、其他装饰
1、柜、台
(1)柜、台等以工厂成品(加工散件),现场拼装为准,按常用规格编制。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换算或补充。
(2)柜、台等定额包括五金配件(设计有特殊要求者除外),未考虑饰面板上贴其他花饰、造型艺术品等装饰材料。
2、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装饰线条按墙面直线型安装考虑。墙面安装圆弧型、天棚面安装直线型、圆弧型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执行。
1)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2)天棚面安装直线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3)天棚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4)装饰线条直接安装在金属龙骨上,人工乘以系数1.68。
3、浴厕配件
(1)浴厕配件定额子目按工厂成品考虑。
(2)石材洗面台定额子目按工厂成品考虑,石材开孔、磨边、倒角等考虑在成品内。
4、雨篷、旗杆
(1)点支式、托架式雨篷型钢骨架、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当设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雨篷斜拉杆另计。
(2)雨篷吊挂铝塑板、金属板饰面子目按平面雨篷考虑,不包括吊挂侧面。
(3)旗杆按常用材料及常用做法考虑,定额内铁件与设计用量不同时,材料可调整,其余不变。
(4)旗杆定额子目内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
5、招牌
(1)招牌钢结构基层、面层,当设计与定额考虑的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2) 一般平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平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面造型者。
(3)招牌基层以附墙方式考虑,当设计为独立式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4)招牌定额子目不包括招牌所需喷绘、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
6、美术字定额子目按工厂成品考虑。
附表1:墙柱面一般抹灰 单位:mm

附表2:天棚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单位: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
1、内墙抹灰面按设计图示主墙间净长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0.3 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孔洞的侧壁及顶面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梁、垛的侧面并入相应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1)无墙裙者,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2)有墙裙者,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如墙裙与墙面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
(3)有吊顶天棚者,高度算至天棚底面。
2、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3、外墙抹灰面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和单个>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梁、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相应墙面、墙裙工程量内计算。
4、外墙裙抹灰按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5、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界面砂浆、界面处理剂按实际涂、喷面积计算。
二、柱(梁)画抹灰
1、柱抹灰面按设计图示周长乘高度以面积计算。带牛腿者,牛腿工程量并入相应柱工程量内。
2、梁抹灰面按设计图示梁断面周长乘长度以面积计算。
三、零星抹灰
1、阳台、雨蓬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垂直遮阳板、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3、池槽抹灰及其他“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墙面块料面层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面积计算。
2、阴阳角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瓷砖倒角按设计要求的块料倒角长度计算。
五、柱(梁)面镶贴块料
1、柱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带牛腿者,牛腿工程量展开计算并入柱工程量内。
2、梁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六、镶贴零星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七、墙饰面
1、墙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 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2、墙饰面外墙及内墙型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柱(梁)饰面
1、柱(梁)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成品装饰柱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九、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及>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
2、全玻璃隔断如带肋者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十、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及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3、界面砂浆涂刷按实际面积计算。
十一、天棚吊顶
1、天棚龙骨按主墙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 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斜面龙骨按斜面计算。
2、天棚吊顶的基层与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 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3、格栅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装饰网架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吊筒吊顶以设计图示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按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十二、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三、天棚其他装饰
1、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2、送风口、回风口及灯光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格栅灯带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四、木门油漆
1、执行木门油漆的子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十五、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1、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油漆的子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2、木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六、其他木材面油漆
1、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的子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2、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木龙骨刷防火、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龙骨架投影面积计算。
4、基层板刷防火、防腐涂料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十七、金属面油漆
1、执行金属面油漆、涂料子目,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质量在500kg以内的单个金属构件,可参考下表中相应的系数,将质量(t)折算为面积。
质量折算面积参考系数表

十八、抹灰面油漆、涂料工程
1、抹灰面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计算。
3、有梁板底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4、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刷(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洞口面积计算。
十九、裱糊:墙面、天棚面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柜、台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一、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条按设计图示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
2、压条、装饰线条带45。割角者,按线条外边线长度计算。
二十二、浴厕配件
1、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台面面积内。
2、盥洗室台镜按设计图示外围面积计算。
3、盥洗室镜箱、毛巾杆(架)、毛巾环、浴帘杆、浴缸拉手、卫生间拉手、肥皂盒、卫生纸盒、晒衣架等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三、雨篷、旗杆
1、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金属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旗帜电动升降系统、旗帜风动系统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二十四、招牌
1、一般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招牌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喷绘、突出面层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饰另行计算。
二十五、美术字按字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区分规格,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7 17:46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