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200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试行)的基础上,依据《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8年)以及现行的《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并结合近几年来的排水管道养护工程统计资料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排水管道设施的日常保养和小型修理工程。
三、本定额的作用
1﹑本定额可作为编制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的参考依据;
2﹑本定额可作为编制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内容
1、雨水管
(1)小型雨水管(﹤∮600)
(2)中型雨水管(∮600~∮1000)
(3)大型雨水管(﹥∮1000~∮1500)
(4)特大型雨水管(﹥∮1500)
2、污水管(不分管径)
3、接户管及连管(不分管径)
4、检查井
5、雨水口
6、排放口
7、潮门及闸门
8、管道检测
五﹑项目的工作内容
1、雨水管道:管道疏通、小型管道修理、巡视及检查等。
2、污水管道:管道疏通、小型管道修理、巡视及检查等。
3、连管:管道疏通、连管修理等。
4、检查井:清捞、洗刷、调换盖座、修理等。
5、雨水口:清捞、洗刷、调换盖座,修理等。
6、排放口:清捞等。
7、潮闸门:定期保养等。
8、管道检测:封拆管堵、冲洗管道、管道检测等。
六﹑本定额项目均按不同的管道养护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设施规格,进行了综合取定。
七、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污泥外运、污泥中转费、污泥处置费以及污泥拖斗车集中停放场地费,发生时可按实计算。
八、本定额未包括防汛防台费用和网格化管理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发生时专项列支。
九、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排水管道养护及检测均按管道设施长度计算。
2、 检查井、雨水口、排放口、潮闸门按设施的个数计算。
十、特大型雨水管道的综合单价按大型雨水管的15%取定。
十一、涵洞、合流管道套用相应管径的雨水管道综合单价计算。
十二、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该项目达到维护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养护要求的小修保养年度费用单价。由直接工程费、综合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
十三、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按照《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8年)中的基价计算的,今后将实行动态管理,以发布的年度综合单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