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坡支护
1、水泥土搅拌桩
(1)水泥土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计算,如设计与定额掺量不同时,按每增减1%子目计算。
(2)水泥土搅拌桩如设计采用全断面套打时,执行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子目。
(3)水泥土搅拌桩空搅部分,如设计采用低渗量回掺水泥时,其材料可按设计用量增加。
2、高压喷射注浆桩(高压旋喷桩)
高压旋喷桩成孔子目,定额按双重管旋喷桩机编制。如为单重管或三重管旋喷桩机成孔者,则调整相应机械,但消耗量不变。
3、压密注浆
(1)注浆子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2)当设计文件要求的注浆料及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作调整,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4、地下连续墙
(1)导墙的挖土、回填、运土、模板、钢筋等按相应章节定额子目执行。
(2)地下连续墙子目未包括土方及泥浆外运。
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如设计与定额掺量不同时可作换算,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中的重复套钻部分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另行计算。
6、钢板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相应钢板桩子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如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 t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7、喷射混凝土护坡,如设计文件需挂钢筋网,按“第十三章加固改造”钢筋网制作、绑扎定额执行。
8、钢筋混凝土支撑的钢筋、模板等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工程”及“第十六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9、钢管支撑
(1)钢管支撑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2)钢管支撑安装、拆除定额按第一道支撑编制,从地面以下第二道起,每增加一道钢管支撑,其定额人工、机械累计乘以系数1.1。
10、基坑内采用H型钢斜角支撑、钢格构柱按“第五章金属结构制作”及“第六章构件驳运及安装”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11、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等均不包括开槽挖土;如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2、本章定额不包括外掺剂材料。
二、桩基
1、打、压桩系指打到余出自然地坪0.5米以内。定额已包括打、压桩损耗。
2、本章均为打、压垂直桩,如打、压斜桩,斜度小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斜度大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3、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均包括从现场堆放位置至打桩桩位的水平运输,未包括运输过程中需要过桥、下坑及室内运桩等特殊情况。
4、打、压各类预制桩定额分打桩、接桩、送桩。打定型短桩已包括接桩和送桩。
5、打、压试桩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6、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7、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8、灌注桩定额子目内,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一般不予调整。
9、灌注桩钢筋笼定额已包括搭接及余头损耗等因素。
10、截、凿钻孔灌注桩,如设计图示桩径>φ800以上的,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11、各类桩顶与基础底板钢筋的焊接,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2、灌注桩后压浆的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注浆管材质、规格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3、灌注桩后压浆声测管埋设,若遇材质、规格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但人工不变。
14、小型打、压桩工程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满下列数量的工程为小型打桩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边坡支护
1、水泥土搅拌桩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计算,如开槽施工桩长算至槽底。
(1)承重桩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0.4m。
(2)围护桩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加固深度以体积计算。
(3)空搅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自然地坪至桩顶长度以体积计算;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空搅部分,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设计深度以体积计算。
2、高压喷射注浆桩(高压旋喷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喷浆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3)喷浆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设计加固深度以体积计算。
3、压密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如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2)如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作为每孔的扩散直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4、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米以体积计算。
(3)钢筋网片按设计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墙中心长乘以墙厚及墙深以体积计算。
(5)混凝土导墙拆除、清底置换、接头管(锁口管)安、拔按设计图示槽段数量,分别以段计算。
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下列规定计算:
(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压梁底至桩底)以体积计算。
(2)如开槽施工桩长算至槽底。
(3)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钢板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
(2)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7、锚杆(锚索)、土钉按下列规定计算:
(1)锚杆(锚索)、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以面积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钢管支撑安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11、型钢桩、钢板桩、钢管支撑使用(租赁)按质量乘以使用天数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天数计算。
二、桩基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型桩均按设计图示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送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设计桩顶面至打、压前自然地坪面加0.5m)以体积计算。
3、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余桩≥1m时可计算截桩,凿、截桩以根计算;截凿混凝土灌注桩按实际截凿数量以根计算.
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按设计桩长(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钢筋笼按设计展开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6、就地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多次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工程量。
7、灌注桩后压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注浆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2)灌注桩后压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3)声测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7 15:41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