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民防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 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民防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 HYD99-01-2013)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民防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民防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民防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涉及防护功能加固改造的民防工程(含口部附属建筑),以及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防护部分。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的民防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附建(结建)式民防工程与地面建筑工程以民防工程顶板(含顶板反梁)上表面为界。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钢筋搭接量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规定执行)。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胶合木模板、脚手架等)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及摊消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分别按预拌混凝土与预拌干混砂浆编制,各种胶泥均按半成品编制。
6、预拌干混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中的材料由干混砂浆及水组成。其中砌筑、抹灰砂浆按每立方米含干混砂浆1700kg,含水280kg计算;地面砂浆按每立方米含干混砂浆1800kg,含水200kg计算。
7、本定额中的木(金属)门窗均按工厂成品、现场安装编制,除定额注明外,成品均包括玻璃及小五金配件等。
8、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木材: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木材: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
三类木材: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木材: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9、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节规定调整。定额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10、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相应定额消耗量。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九、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机械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民防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零星辅助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民防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
十、本定额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一、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二、本定额未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RFJ03-2015)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十三、本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四、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已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定额说明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mm”为单位。
十五、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掘开式工程(包括非掘开施工的逆作法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工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采光井、外包防水层及其保护墙)计算。工程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出入口设计地面标高以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口部伪装(附属)建筑的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单层工程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工程内如带有隔层、设备管道层及设置在工程底板以下的水池,净高在2.1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建筑面积,净高不足2.1m、在1.2m及其以上者,计算1/2建筑面积。
3、多层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4、工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回廊部分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工程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7、有柱和顶盖的防倒塌棚架、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8、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按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封堵口(预留口)的第一道防密门以外的死巷式通道,其长度超过1.5m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9、下沉式广场和无结构顶盖的地下车库引道应计算1/2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围护结构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抹灰层、防水层、镶贴块材等。
2、自外墙结构外边线挑出宽度在2.1m以内的防倒塌棚架、走廊、挑廊。
3、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钢梯、爬梯。
4、净高在1.2m以内(不合1.2m)的隔层、设备层及设置在底板下的水池。
5、第一道防密门以外长度在1.5m以内的封堵口(预留口)死巷式通道。
6、工程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7、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三、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 定额类资料
- 上海市2000预算定额
- 2000土建装饰定额
- 2000士建装饰定额文字说明
- 2000士建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 2000土建装饰定额交底讲义
- 2000士建装饰定额补充定额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现场钢筋制作绑扎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水泥基复合弹性防水膜抹面、粉刷石有砂浆抹灰等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聚氨酯硬泡、单面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等外墙保温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装配式建筑补充定额》
- 关于发布建筑工程SMW工法搅拌桩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 关于发布建筑和装饰工程轻钢结构、球型节点钢网架、彩色压型钢板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五轴水泥土搅拌墙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 关于公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住宅排气道、风帽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公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体系补充定额(暂行规定)的通知
- 2000土建装饰定额其他资料
- 2000安装定额
- 2000市政定额
- 2000园林定额
- 2000公用定额
- 2000公用定额文字说明
- 2000公用定额计算规则
- 2000公用定额交底讲义
- 2000公用定额补充定额
- 关于发布《聚乙烯燃气管安装(热熔接口)》、《聚乙烯燃气管件安装(热熔接口)》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焊接弯头制作、钢制管件(弯头、异径管)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机械式球墨铸铁管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聚乙烯燃气管及管件安装(热熔)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聚乙烯燃气管及管件安装(熔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桥管制作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公用管线定向钻进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刚性防水套管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上海市输、配水管网阀门井预算组合定额》的通知
- 关于发布《水平定向钻进敷设给水管道预算定额(试行)》、《给水管道内喷涂预算定额(试行)》等补充定额的通知
- 2000公用定额定额勘误
- 2000房修定额
- 2000人防定额
- 2000水利定额
- 2000智能定额
- 建筑物拆除定额
- 2000其他资料
- 2000土建装饰定额
- 上海市2010概算定额
- 2010建筑和装饰概算定额
- 2010安装概算定额
- 文字说明
- 总说明
- 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 第一分册第一章起重设备安装
- 第一分册第二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 第一分册第三章风机安装
- 第一分册第四章泵安装
- 第一分册第五章压缩机安装
- 第一分册第六章制冷设备安装
- 第一分册第七章低压锅炉设备
- 第一分册第十章独立站房
- 第一分册第八章其他机械安装
- 第一分册第九章电力、化工行业专用设备
- 第二分册电气及自控仪表安装工程说明
- 第二分册第一章变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二章电力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三章照明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四章电缆敷设
- 第二分册第五章防雷与接地
- 第二分册第六章弱电工程
- 第二分册第七章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 第三分册通风空调安装工程说明
- 第三分册第一章风管系统制作及安装
- 第三分册第二章空调水系统安装
- 第三分册第三章空调器设备安装
- 第三分册第四章送吸风设备安装
- 第三分册第五章净化系统设施安装
- 第三分册第六章风管零部件制作安装及成品安装
- 第三分册第七章风管绝热工程
- 第三分册第八章人防专业通风设备
- 第四分册管道安装工程总说明
- 第四分册第一章民用管道工程
- 第四分册第二章民用管道配套工程
- 第四分册第三章附属工程
- 第四分册第四章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 第四分册第五章刷油、防腐、绝热工程
- 计算规则
- 第一分册
- 第一分册第一章起重设备安装
- 第一分册第二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 第一分册第三章风机安装
- 第一分册第四章泵安装
- 第一分册第五章压缩机安装
- 第一分册第六章制冷设备安装
- 第一分册第七章低压锅炉设备
- 第一分册第八章其他机械安装
- 第一分册第九章电力、化工行业专用设备
- 第一分册第十章独立站房
- 第二分册第一章变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二章电力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三章照明配电装置
- 第二分册第四章电缆敷设
- 第二分册第五章防雷与接地
- 第二分册第六章弱电工程
- 第二分册第七章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 第三分册第一章风管系统制作及安装
- 第三分册第二章空调水系统安装
- 第三分册第三章空调器设备安装
- 第三分册第四章送吸风设备安装
- 第三分册第五章净化系统设施安装
- 第三分册第六章风管零部件制作安装及成品安装
- 第三分册第七章风管绝热工程
- 第三分册第八章人防专业通风设备
- 第四分册第一章民用管道工程
- 第四分册第二章民用管道配套工程
- 第四分册第三章附属工程
- 第四分册第四章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 第四分册第五章刷油、防腐、绝热工程
- 费用计算说明
- 文字说明
- 2010公用管线概算定额
- 2010园林概算定额
- 2010市政概算定额
- 2010民防概算定额
- 2010水利概算定额
- 上海市养护类定额
- 上海市2016预算定额
- 2016土建装饰定额
- 2016安装定额
- 2016市政定额
- 2016园林定额
- 2016燃气定额
- 2016房修定额
- 2016水利定额
- 2016民防定额
- 2016给排水管道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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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8 10:00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