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包括搭拆工作平台、打钢筋混凝土方桩、打钢筋混凝土板桩、打拔钢板桩、钻孔灌注桩及其他地基处理六节内容。

二、在打入桩、钻孔灌注桩及其他地基处理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类土壤因素。

三、打桩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桩。工作平台分水上和陆上两种,其划分范围如下:

水上工作平台:凡从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见下图)均属水上工作平台。

陆上工作平台:水上工作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工作平台,但不包括河塘坑洼地段。

在河塘坑洼地段,如平均水深超过2m时,可套用水上工作平台定额;平均水深在1~2m范围内,按水上工作平台定额的50%计算;平均水深在1m以内时,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凡在拦河围堰内施工的桩基工程,均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


四、打桩工作平台应根据相应的打桩定额中柴油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对钻孔灌注桩的工作平台,孔径φ≤1000mm,套用锤重≤2.5t的桩基础工作平台;孔径φ>1000mm,套用锤重≤4.0t的桩基础工作平台;当钻孔灌注桩采用硬地法施工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陆上工作平台不再计算。若原有道路可利用时,则不计陆上工作平台。

五、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打拔桩架等工作内容。

六、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适用于水深3m以内,若水深超过3m,应另行计算。

七、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系数,机械乘以1.43系数。斜率超过1:6时,视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八、打桩采用压桩时,应另行计算。

九、打板桩定额中已包括导向桩的打拔,不得重复计算。

十、打各类钢筋混凝土桩,已包括构件场内运输、打桩、送桩、接桩、凿除桩头。场外运输按规定另计。

十一、船上打桩定额中已考虑船只运桩,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调整。

十二、打桩定额中不包括试桩及测试。

十三、不满下列数量的打桩工程为小型工程。

(一)80m3以下的预制混凝土方桩。

(二)50m3以下的预制混凝土板桩。

小型工程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按相应定额乘以1.1系数。

十四、钻孔灌注桩定额适用于最大深度60m以内、最大孔径≤1.2m的工程,若超过上述范围,应另行计算。

十五、钻孔灌注桩定额中已包括埋设钢护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截桩或凿除桩头及场内运输。钻孔灌注桩定额中未包括泥浆运输及处置。

十六、钻孔灌注桩内如采用预埋铁件,按第七章预埋铁件子目计算。

十七、其他地基加固包括树根桩、深层搅拌桩、压密注浆及高压旋喷桩。树根桩钢筋笼套用钻孔灌注桩相应定额。压密注浆及高压旋喷桩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设计含量调整。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7 11:02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