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费用用使用规定》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园林建设工程概算费用项目说明如下:
一、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定额(包括说明)规定的各项费用累计之和。其中包 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及零星项目费用。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各项费用累计之和。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累计。之和。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用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累计之和。
4.零星项目费:
是指设计图未反映,定额直接费计算中未包括,可能发生的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以直 接费基础进行计算,其中绿化栽植工程按3%〜5%计算,园林建筑工程按5%〜8%计算。
二、管理费用:
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其中绿化栽植工程以人工费累计之和 为基础,按30%〜50%计算,园林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础,按4%〜7%计算。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担工程获得的盈利。其中绿化栽植工程以人工费累计之和为基础, 按15%计算,园林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础,按3%计算。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参照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五、施工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础,按2%计算。
六、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按规定的计算基础和百分比计算。
七、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费用。 按国家规定的计算基础和百分比计算。
八、建设工程费:
也可称建设工程总费用(总造价),是建设工程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 施费、施工费、规费基税金累计费用之和。
绿化栽植工程概算计算表
人工费为计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