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册定额包括给水管道工程、管道穿跨越工程、非开挖管道工程、给水设备及附件工程共4章33节263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输水、配水工程。

三、本册定额是在《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基础上,结合本市给水管线工程具体情况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质量标准进行编制的。其主要依据有:

1、《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

2、《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3、《全国市政工程工期定额(给水册)》(1990)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50013-2006)

5、《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给水排水构筑工程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0、《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96)

11、《埋地给水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

12、《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2002)

13、近年来有关给水管线工程的竣工结算、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和技术经济分析资料。

四、本册定额按管道材质及不同管径,根据工程所处地域,按建成区、非建成区及小区编制。

建成区:指在城市现状道路上施工(包括主、次干道);

非建成区:指在新辟筑道路上施工;

小区:主要指街坊内施工。

五、Φ1200mm及以上的管道沟槽深度包括增加砂垫层厚度30cm,砂填至管道胸腔。

六、本册定额中的各种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七、本册定额中未包含的、或合同注明工程量计算另有要求的,可参照与之相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或方法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4 15:3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