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概算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编制总纲》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上海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2000)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现行设计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参照近年来有关工程项目的设计概算资料,而编制的消耗量定额。

二、本定额共分三册,包括:

第一册 给水管线工程;

第二册 燃气管线工程;

第三册 电车供电网工程。

三、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公用管线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概算、投资概算及进行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控制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规模的参照依据。是编制公用管线工程概算指标、估算指标和技术经济参数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依据科学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编制深度与公用管线工程设计要求的初步设计阶段相适应,概算的项目划分力求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和调整。

五、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公用管线工程。

六、本定额内未包含的项目可套用《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0)、《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0)或其他相应的概算定额。也可按设计需要,遵循编制原则进行补充或调整。

七、本定额仅包括公用管线工程消耗量,其他相关费用可参照相应的费用计算规则。

八、本定额人工工日按综合工日取定,人工消耗量以《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为依据,并已综合考虑了工程类型。

九、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以《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为依据,并已考虑了工程类型。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按常用的主要机械类型综合取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十、本定额材料消耗以《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00)为依据,并已考虑了工程类型。概算子目中仅列主要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等。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本定额中所有材料、配件、总成件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凡规范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或未注明材料规格、等级强度的材料、配件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表现子目均系构成工程实体和因工程实体所需发生的辅助工程量,若发生子目中未包含的工程内容和事项,可按实物工程量计列或按有关定额及市场价或按国家和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计取。如:

l、大型机械(如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等。

2、建筑物拆建、市政道路修复、特殊情况下(如穿越铁路,河道,桥梁)的施工干扰费等。

3、排除地下不明障碍物,或其他因保障工程施工而发生的费用。

4、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

5、管线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行费用。

十三、本定额各个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已包括了全部施工过程,除主要施工工序外,未说明的次要工序,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四、使用本定额可按相关定额子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消耗量并以市场价格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规定的工程计价顺序和方法计入工程其他费用,组成概算造价。

十五、本定额中子目编号为××××××六位,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

第一位表示册序号;

第二位表示章序号;

第三、四位表示节序号;

第五、六位表示子目序号。

十六、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4 15:39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