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红线内)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 、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一)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2011 修订)

(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0

(四)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六)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七)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八)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九)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1

(十)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十一) 《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十二)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49-2005

(十三)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十四)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

(十五)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

(十六)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十七)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

(十八) 《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十九)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

(二十)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二十一)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二十二) 《城镇供热直埋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98

(二十三)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

(二十四) 《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CECS 277-2010

(二十五) 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它资料。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房、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二) 本册定额未包括燃气系统的室外管道工程、 燃气表、 阀门等设备和配件的安装,执行《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定额项目。

(三) 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关定额项目。

(四) 给排水、采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五)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六) 挖填土项目中,单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为计量单位;多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3 ”为计量单位。挖土深度在 1.5m 以上的、及其涉及到管沟、工作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 路面开挖及修复、 管道砼支墩的项目, 以及混凝土管道、 水泥管道安装执行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定额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调整系数的规定:

(一) 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占 35%。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该费用。

(二) 工程超高费(即操作高度增加费):按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 3.6m 为限,超过3.6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工程超高费全部为人工费用。


(三) 高层建筑增加费(高层建筑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

的费用按下表分别计取。


以上计算出的高层建筑增加费中,其中的 65%为人工降效,其余为机械降效。

(四) 在洞库、地沟、结构管道间(井)、管廊内安装的项目,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0。

(五) 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系统工程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人工占 35%。

(六) 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空调水系统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人工占 35%。

五、本册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线划分

(一) 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

(二) 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三) 燃气管道定额以用户室内燃气表为界,适用于室内燃气表之后的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道安装。

六、本册各定额子目,均包括安装物的外观检查。

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4 09:49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