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适用于本市一般工业及民用建设工程中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耗量的50%计算。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一)《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二)《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三)《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四)《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五)《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六)《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八)《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06

(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十一)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安装主要工序

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检查: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平找正,记录,配合检查验收。

(二)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三)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四)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等工作。

(五)配合检查验收。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设备场外运输。

(二)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三)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四)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灌浆。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钩头垫铁等)、地脚螺栓和设备基础的灌浆。

(五)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加工、修理、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六)设备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七)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负荷试运转。

(八)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九)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lOm范围内移位、涂油防护。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调整系数的规定:

(一)本册定额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8%计算,其中人工占35%。

(二)工程超高费(即操作高度增加费,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lOm时,按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60m时,每增加20m,系数增加10%。

六、定额中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按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占35%,其余为机械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本定额中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四册内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

(二)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四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四册定额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工程调整费的计算。

(三)系统调试费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来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试费。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试时,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四)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五)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3 11:40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