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江、河、湖等的堤岸防护及塘堤护岸、围涂工程。本章内容不足部分可套用其他章节内容。
二、预制翼形块、四脚锥体、蛙式块、螺母块时不计地模,其他预制构件地模按第五章有关规定计算。
三、预制翼形块、四脚锥体、蛙式块、螺母块的模板己在预制混凝土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算。
四、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预制混凝土板铺砌已考虑20m 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安装己考虑IOO0m 场内运输。超运距套本章预制构件运输定额,超运距不足500m 的按500m 计。
五、本章充泥管袋、填芯吹填土、闭气吹填土定额仅适用于外棱体中心滩地标高在-0.5m 及以上,且土料含泥量(颗粒直径≤0.005mm )≤10 %、砂性土细颗粒(颗粒直径≤0.03mm )含量≤40 %的塘堤围涂工程。
六、围涂工程中龙口合龙前及龙口合拢期施工的充泥管袋,套用本定额的条件是非汛期施_「:。非汛期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确定的期限为准。
七、围涂工程中的库区内吹填土,套用第十一章有关定额。
八、围涂工程中龙口段定额调整
(一)龙口合龙充泥管袋施工,根据不同施工地点、滩地标高、工况条件在下列幅度内调整:
1 .滩地标高在-0.5m ~2.5m ,人工工日增加30 %~80%,材料耗量增加30 %~50%,机械台班增加10 %~30 % ;
2 .滩地标高在2 . 5m 以上,人工工日增加10 %~40 % ,材料耗量增加0 %~30 % ,机械台班增加O %~10 %。
(二)龙口保护施工(包括非汛期日常维护),根据不同施工地点、滩地标高、}况条件在卜列幅度内调整:
1 .滩地标高在-0.5m ~2 . 5m ,人工工日增加10 %~30 % ;
2 .滩地标高在2 . 5m 以上,人工工日增加0 %一20﹪ 。
(三)杭州湾地区、滩地标高较低、工况条件相对较差的工程取上限;其他地区、滩地标高较高、工况条件相对较好的工程取万限。
九、沿江海岸(长江口至杭州湾沿江海岸,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沿江海岸)工程,在无围堰等防水措施且需赶潮施工时,标高在2.50m 以下的项目(不包括块体及块石江海抛沉项目),其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台班数增加100﹪
十、第八条和第九条同时发生时,定额调整按连乘计算。
十一、围涂工程定额按就地取土编制,如需外来土方,则土方来源费另计。十二、本章定额米考虑地基沉降因素。

十三、笼装块石铁丝笼规格调整表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3 17:2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