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附属工程除按市政规范与标准要求设计及验收者外,均按本章定额执行。
二、附属工程除定额注明者外未包括挖土、垫层、回填土、抹灰等,发生时按相关章节定额子目执行。
三、道路
1.道路路基平整定额已综合考虑了300mm厚度的挖、填、运土方含量,如设计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
2.道路路边侧石定额已综合考虑基座含量。
3.雨水进水口规格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余不变。
四、排水管
1.下水道定额按不坞帮铺设考虑。
2.若需半坞帮者,人工乘以系数2.5,全坞帮者,人工乘以系数4.0;坞帮材料按“第四章砌筑工程及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垫层定额子目扣除人工计算。
五、成品检查井及盖座
1.成品检查井定额按无防护盖座编制,防护盖座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成品检查井及盖座,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余不变。
六、附属工程如设计采用钢筋者,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
1.道路路基平整及基层按设计图示道路底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2.道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面积。
3.道路安装传力杆及边缘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道路路边侧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扣除雨水进水口所占的长度。
5.雨水进水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6.路面切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二、排水管
1.下水道管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管件及附件所占的长度。
2.下水道管径不同时,按检查井中心为界分别计算。
三、成品检查井及盖座
1.成品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2.成品检查井盖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2 17:33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