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压桩系指打到余出自然地坪0.5m以内。定额已包括打、压桩损耗。
二、本章均为打、压垂直桩,如打、压斜桩,斜度小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斜度大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均包括从现场堆放位置至打桩桩位的水平运输,未包括运输过程中需要过桥、下坑及室内运桩等特殊情况。
四、打、压各类预制桩定额分打桩、接桩、送桩。打定型短桩已包括接桩和送桩。
五、打、压试桩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定额按购人成品构件考虑。
八、灌注桩及静钻根植桩定额子目内,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一般不予调整。
九、灌注桩钢筋笼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截、凿钻孔灌注桩,如设计图示桩径>φ800以上的,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十一、各类桩顶与基础底板钢筋的焊接,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静钻根植桩子目未包括接桩、管桩填芯,可另行计算。
十三、灌注桩后压浆的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注浆管材质、规格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四、灌注桩后压浆声测管埋设,若遇材质、规格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但人工不变。
十五、小型打、压桩工程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满下列数量的工程为小型打桩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型短桩均按设计图示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度(包括桩尖)计算。
3.如设计要求采用混凝土灌注或其他材料填充桩的空心部分时,按灌注或填充的实体积计算。
二、送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设计桩顶面至打、压桩前自然地坪面加0.5m)以体积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顶面至打、压桩前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三、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钢管桩按设计长度(设计桩顶至桩底标高)、管径、壁厚以质量计算。
1.计算公式:
W=(D-t)×t×0.0246×L÷1000
D:钢管桩直径(mm);W:钢管桩重量(t);L:钢管桩长度(m);t:钢管桩壁厚(mm)。
2.钢管桩内切割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精割盖帽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五、余桩≥1m时可计算截桩,凿、截桩以根计算;截凿混凝土灌注桩按实际截凿数量以根计算。
六、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就地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多次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工程量。
八、静钻根植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深度乘以成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深度为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径是指预应力混凝土根植管桩竹节外径。
1.扩底以上部分成孔工程量=(成孔深度- 扩底高度)×{(设计桩径+10cm)÷2}2×π
2.扩底部分成孔工程量=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2×π
3.扩底以上部分注浆工程量=(设计桩长- 扩底高度)×{(设计桩径+10cm)÷2}2×π×0.3
4.扩底部分注浆工程量同扩底部分成孔工程量
5.植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6.送桩工程量一设计桩顶标高至植桩前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九、灌注桩后压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注浆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2.灌注桩后压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3.声测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2 17:10   作者:l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