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指导价,适用于房屋、烟函、码头、水塔及地下设施等建(构)筑物的爆破拆除工程。

二、本指导价中房屋高度按10—18米测算,如总高度高于或低于测算范围时,其费用适当调整。

三、本指导价中烟囱、水塔等构筑物依据总高度六十米,底部直径总长度八米测箅,如总高度、总长 度超过时,其费用应另行增加。

四、本指导价中包括草袋、竹笆等防护费用,但不包括分割处理和特殊防护等措施费用,如发生其费 用应另行计算。

五、本指导价中包括机械台班费,如机械台班费有增减者,应按实调整。 ― 六、本指导价中不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如发生费用应在税前计取。

七、本指导价中火工品包括储运费,但火工品、储运费及火工品配件、机械配件单价有增减者应按实调整。

八、本指导价依据爆破拆除工程风险因素,其施工设计费按工程总价3〜57。计取,工程风险费按工程总价抓计取。

九、本指导价中不包括场外防护架费用,如发生其费用应另行计算。

十、本指导价不包括爆前预拆除工程,如发生按房屋分项拆除工程计价。 十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房屋均按建筑面积计算;②基础、地下人防、钢砼支撑、按实体积以立方来计算;③烟囱、水塔按 高度计算;④码头按投影面积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2 17:08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