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作用
1 、是统一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和结算项目划分、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
2 、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3 、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综合单价表依据。
4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房屋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包括中修、大修、综合维修、翻修工程、加固工程、随同房屋修缮的零星添建工程和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具体地讲可以涵盖如下几个方面的工程:
适用于不同建造年代房屋建筑的修缮工程;
适用于不同结构形式房屋建筑的修缮工程;
适用于不同修缮标准房屋建筑的修缮工程;
适用于建筑物不同部位及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
房屋修缮工程分类
1 、根据房屋不同的损坏程度,房屋修缮性质划分:小修、中修、大修、综合维修、翻修工程。
小修工程:指零星维修工程或养护工程,即房屋的日常养护。目的是为了保持房屋原有完好等级,不影响正常使用,及时地进行修复小损小坏部位。
中修工程:指房屋某些部位已损坏或已影响正常使用,需要进行局部维修或称单项目维修。如屋面维修工程、外墙维修工程、油漆维修工程、水卫维修工程、下水道维修工程等。
大修工程:指房屋结构或装修大部分已严重损坏,局部构件需作调换,部分墙体需拆砌加固,设备管线应更换,装修部分需全面维修。
综合维修工程:指成片多幢房屋或面积较大的单幢楼房损坏严重,大、中、小修一次性维修工程。这类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大修工程的基础上考虑到一些特殊要求,如抗震、防灾、防火等,在维修中一并予以解决。
翻修工程:指房屋已失去了修缮价值,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分严重损坏,其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拆旧材料进行改造工程。
2 、按经营管理性质划分:恢复性修缮、改善性修缮、赔偿性修缮、救灾性修缮、返工性修缮。
3 、按房屋的结构性质划分:承重结构的修缮(房屋结构性项目修缮)和非承重结构的修缮(使用功能性项目修缮和装修项目修缮)。
房屋设备维修工程分类
1 、零星维修工程:指对房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及为排除故障而进行局部修理。
2 、中修工程:指对房屋设备进行正常的和定期全面检修,对设备部分解体修理和更换少量零部
3 、大修工程:指对房屋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零部件,使设备基本恢复原有性能。
4 、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房屋设备使用到一定年限以后,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大、污染日益严重,需更新或改造设备,提高和改善技术性能。
(三)修编原则
1 、本定额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根据《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建立和管理、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出发,规范工程造价依据和计价行为,并与国际习惯做法逐步接轨。
2 、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计价的消耗量标准,是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合理的施工工期条件下.体现上海地区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即反映当前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即实际状况。
3 、定额项目应满足上海地区施工工艺计价需要,遵循统一性、适应性、先进性、简明性的原则,力求项目齐全、覆盖面广、简明适用,并有利于计算机软件在工程计价和管理上的开发和应用。
统一性:即统一概念、统一名词术语、统一符号和代号、统一编码、统一计量单位、统一书本格式以及定额水平基本平衡等。
适应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上海地区不同时期的房屋修缮和施工操作特点,能够基本适应修缮行业的具体情况,酌情保留传统修缮项目,使之适用各种类型房屋修缮。
先进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应考虑删除采用落后施工工艺或淘汰材料的项目,充分反映已经成熟的“四新”运用项目,并力争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上体现一定超前性。
简明性:即在一定范围内,定额项目划分合理,内容应适当综合,“粗”“细”适当,满足上海地区房屋修缮工程项目计价实际情况。
(四)编制依据
1 、沪建建(98)第0323 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有关规定。
2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JD 一101 一95 。
3 、《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
4 、《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结构加固预算定额》(一九九八)
5 、国家及本市现行房屋修缮技术和建筑安装管理规定、规范。
6 、国家及本市现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7 、《上海市房屋修理工程劳动定额》(一九八五)
8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上海补充劳动定额》(一九八七)
9 、全国各省、市、部现行定额标准。
10 、现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图纸、典型图例、修缮技术方案及施工现场实地调查测算资料。
(五)本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的确定
本定额是在考虑房屋修缮工程除具有与新建工程的单件性,施工流动性等共同特点外,充分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所特有的施工地点分散、连续作业差、施工场地狭小、作业面受限制、手工作业为主、施工机械利用率低等不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其中:
1 、人工以某一分项工程主要工种来反映,其人工工日:( l )延用九三房修定额时,取消其他工,普通工合并在主要工种内。(2 )根据《劳动定额》计算时,考虑20 %人工幅度差。劝参照相关专业定额时(不包括全统房修定额),增加10 %人工幅度差。(4 )实测项目根括汁时观察方法中工作写实法与经验估算进行计算。(5 )与其他专业定额水平差距大的育类项目,根据房修特点,其人工消耗水平作平衡取定。
2 、材料消耗量取定:( l )延用原有九三房修定额其消耗量原则不变。(2 )参照相关专业定额子目时,调整材料损耗率。(3)补充项目按图纸下料计算净用量加上材料损耗量。(4)定额中涉及的各种砂浆、混凝土均为半成品用量。(5)混凝土模板、脚手架材料为周转性材料.在定额中的均为一次性投人量。(6)零星材料按材料费合计乘百分率计取。
3 、本定额机械分通用机械和专用机械两类.专用机械已在定额子目列出规定消耗量,通用机械按分部综合取定,即按各分部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材料费、专业机械费之和乘规定系数计取。
(六)其他问题
本定额中规定施工作业面高度:室外墙、柱高度按3 . 6m 以内考虑,室内墙面、平顶按净高3 . 6m 以内考虑,如实际超过上述高度可计取脚手架费用。零星修缮工程可按项目定额用工增加20 %安全工时,其项目不再计取脚手架费用。
本定额中已包括200m 以内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水平运输及建筑物在20m 以内的垂直运输。运距计算口径和超运距增加人工按下列规定:
工地以单位工程(施工段)为计算单位,平面运距按材料堆放、仓储、垃圾堆放或混凝土、砂浆搅拌处、至单位工程内建筑物中心的平均距离计算。垂直运距按室内设计地坪±0 . 00至屋面檐口或楼层高度计算。
施工水平运输按平均超运距计算,每超过50m 按人工消耗定额增加1 %计算,以此类推。
垂直运输超过20m 以上的工程,其超过部分按超高部分预算工日分档增加垂直运输超高降效人工。如超高部分工作量均衡情况下,可按平均超高高度计取超高降效人工。
增加降效人工系数表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2 15:54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