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八)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本市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并参照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资料及原定额多年来执行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公用管线施工中的推广应用成果,体现量价分离而重新修编的消耗量定额。
二、本定额共分三册,包括:
第一册 通用项目工程
第二册 管道安装工程
第三册 馈、触线网工程。
三、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公用管线工程预决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及编制公用管线工程单位估价表、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公用管线工程。管线更新工程可参照本定额。
五、工程内容凡超出本定额项目范围,其套用其他定额的程序是:
1、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上海地区的相应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全国相应定额。
3、对本定额中缺项的子目需编制补充定额时,应根据定额编制原则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报定额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按综合工日取定,人工消耗量按<<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市政工程补充劳动定额>>为依据,并考虑了在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定额中的机械类、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在使用活动发电设备时,扣除用电设备机械台班的13%,另增加活动发电设备的实际使用台班量。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已包括了操作过程和场内运输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本定额中各类管件中所占长度,已在材料消耗中综合考虑,在计算管道安装工程量时,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九、本定额中所有材料、配件、总成件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凡规范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或未注明材料规格、等级强度的材料、配件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一、本定额表现子目均系构成工程实体和因工程实体所需发生的辅助工程量,若发生子目中未包括含的工程内容和事项,可按实物工程量计列或按有关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则或国家和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计取。如:
1、大型机械(如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拆及路基和轨道铺拆等。
2、建筑物拆建、市政道路修复、土方外运、特殊情况下(如穿越铁路,河道,桥梁)的施工干扰费等。
3、排除地下不明障碍物,或其他因保障工程施工而发生的费用。
4、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
5、各种材料、附件、配件的检测、试验费用。
6、工程竣工后的管道试压运行费用。
十二、本定额各个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已包括了全部施工过程,除主要施工工序外,未说明的次要工序,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使用本定额可按相关定额子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消耗量并以市场价格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规定的工程计价顺序和方法计入工程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造价。
十四、本定额中定额编号为×-××-××-××除注明用英文字母(只用于补充定额)表示外,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第一节的×表示册序号
     第二节的××表示章序号
     第三、四节××表示节与子目的划分序号。
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1 14:04   作者:phj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