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专业说明)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市政工程专业说明》 基本特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市政工程专业说明》 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市政工程特点编写的。其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规范市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行为,供甲、乙双方参考的计价依据。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九三”市政预算定额费用标准的执行及建筑市场的变化等情况进行编制。
(二)修编内容
《市政工程专业说明》修编内容是以费用名称的界定、要素分类及构成为重点,根据国家现行的各项规定,调整、完善工程费用要素内容,确定更为适应市场的工程程序和计价方法。(三)适用范围
与市政预算定额的适用范围相同,市政专业说明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与市政预算定额(2000 年)配套执行。
(四)“市政工程专业说明”的基本特点(与九三市政费用标准的区别)
1 .由原来“九三”市政定额费用标准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市政工程专业说明)初步形成以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
2 .取消了按类别工程取费方法,实行统一计费规则,为企业提供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3 .计费基数由静态值变为动态值,由指令性费率变为参考性费率,体现了量价分离的原则,更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计价模式。
4 .简化了费用计算程序,归并费用项目,将原定额其它直接费的部分费用内容、综合间接费、利润合并成一项计人综合费用内。
5 .费用计算
《市政工程专业说明》 的综合费用是按照市政专业工程分类计算。九三市政定额费用标准是按市政类别工程计算费用,而利润率的取定则是按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现行的费用计算规则为施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更符合管理出效益的市场经济运作规律。
二、市政工程施工费用的内容及应用
市政工程施工费用,即市政工程在施工图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是施工过程中直接耗与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企业为组织管理整个工程中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利润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税金。
施工费用由直接费、综合费用、施工措施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五部分内容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以及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
人工费=∑(定额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
( 1 )定额人工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施工人员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必须消耗的用工数。包括基本用工、其它用工(人工幅度差用工、材料场内超运距运输用工)。市政工程人工不分等级工,按其专业性质分为四类:市政土建、市政安装、隧道盾构掘进以及包清工人工。人工不再按等级工标准划分的模式。
( 2 )人工单价是指直接从事施工的生产工人按国家劳动、社会保障政策的规定,在单位工作日内的所包括的费用。根据现行规定,一般包括:
①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施工企业在单位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它工资。
② 职工福利费
指企业按国家规定计提的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基金。
③ 劳动保护费
指生产工人按国家规定在施工过程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防暑降温费等。

④ 工会经费
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计提的生产工人的工会经费。
⑤ 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按国家规定计提的生产工人的职工教育经费。
⑥ 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条例,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包括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
⑦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根据《建筑法》 有关保险规定,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⑧ 住房公积金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按规定征缴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
⑨ 其他。
( 3 )人工单价的确定
根据以上可以看出,现行定额的人工单价是一个大概念,它包括了施工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应得的全部收入。所以在执行时,承发包双方应按人工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合同形式确定人工单价。也就是说,不论合同订立的人工费单价取定标准是多少,上述包括的费用内容是甲乙双方商定人工单价的前提。
2 .材料费
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 1 )定额材料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必须消耗(或摊销)的材料数。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次要材料等。
( 2 )材料单价指单位材料价格和从供货单位运至工地耗费的所有费用之和。

内容一般包括:
① 材料的原价(供应价)

材料原价(供应价)是指材料供应单位的销售价,一般还包括外埠运费、包装费、供应单位管理费等。
② 市内运输费
市内运输费是指材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供货单位运至施工现场的全部运输费。

③ 运输损耗
运输损耗是指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耗。
( 3 )材料费的计算
由承发包双方按材料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市政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约定材料单价乘以定额材料消耗量计算。也就是说,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中的材料单价是送到工地价即预算价,已经包括了供应价、市内运输费、运输损耗等费用。
3 .机械费
机械费=∑(定额机械台班耗量*机械台班单价+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及进出场费)
( 1 )定额机械台班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使用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 2 )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每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一个台班的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摊销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修费、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养路费、养路和车船使用税等有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① 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 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 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擦拭等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
④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输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置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以及架线费用。
⑤ 燃料动力费
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炭、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电力和水等费用。
⑥ 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年工作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⑦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指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该缴纳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
( 3 )机械台班单价及机械进出场费的确定

① 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
在实际工程中,用于施工作业的机械来源有两种形式:自有机械和租赁机械。自有机械台班单价是以摊销单价为表现形式,编制方法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编制原则为依据,即一类费用不变;二类费用的消耗量不变,其人工和燃料的单价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换算,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按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总之,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应由承发包双方按机械台班单价或租赁机械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市政工程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机械台班单价、租赁市场价格信息以合同形式确定台班单价。但机械台班单价与租赁单价不能同时计算。

② 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的确定
关于大中型机械安、拆,场外运输,路基轨道铺设等费用,由承发包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指定的大中型机械,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约定。
③ 有关说明
盾构掘进机械台班费中米包括二类费用,其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已经列入相应的盾构掘进机定额子目内。
若建设部对机械台班费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有关规定计算。
4 .土方、泥浆外运费的计算方法
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特点及市场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约定外运或来源单价乘以按定额规定计算的数量计算费用。土方、泥浆外运费列入直接费内。土方来源费不计其他费用。
5 .大型周材运输费
指大型周转性材料(如钢板桩、支撑、钢围令、脚手板等)的进场、退场以及工地间转移的运输费。
大型周材运输费的计算,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市政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在合同中约定费用计算。
(二)综合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
1 .综合费用内容
综合费用由施工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施工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利润指施工企业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计入工程费用中的期望获利。
施工管理费组成内容
( 1 )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施工企业直接支付给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工资。
( 2 )职工福利费
指企业按国家规定计提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 3 )劳动保护费
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

( 4 )工会经费

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会经费。
( 5 )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
( 6 )办公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复印、邮电通讯、书报、水、电、会议等费用。
( 7 )差旅交通费
指企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费、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 8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维修费、租赁费等。
( 9 )低值易耗品摊销(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行政管理、施工生产所需要的工具、检验、试验及测绘用具等的购置、摊销、维修、检测、标定等费用。
( 10 )各类税
指行政和生产所发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各类税。

( 11 )社会保险基金
指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条例,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金。包括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
( 12 )住房公积金
指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费用。
( 13 )业务活动经费
指施工企业在业务经营活动范围内所发生的经费。
( 14 )检验试验费
指对材料、构件等进行一般鉴定、试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现场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以及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构件破坏性试验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 15 )施工因素增加费
指根据市政工程特点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施工区域的临时排水、封拆头子(不包括潜水设备台班费)、开挖样洞、各种其它管线与市政工程交叉施工影响的工效和临时加固措施的费用,以及为了保证施工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商店的正常生活、办公、生产,发生间断施工所必须增加的费用。
( 16 )临时设施费
指工程施工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临时设施等费用。包括宿舍、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

( 1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
( 18 )场地清理
( 19 )其它
指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排污费、清洁卫生费、绿化费、兵役优待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防费等。
2 .新定额与九三市政定额综合费用内容的调整
本着费用简化的原则,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施工管理费内容在九三市政定额费用标准中的综合间接费的基础上,作了调整。
( 1 )调整部分
① 九三市政费用标准中其他直接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临时设施费现在施工管理费中计列;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在施工措施费中计列;大型周材运输费在直接费中计列。
② 九三市政费用标准综合间接费中的属于劳保统筹部分的劳动保险费现分别列人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内;
③ 九三市政费用标准文字直接费中的施工便道养护费、施工干扰费等在施工措施费中计列。
( 2 )取消部分
取消了贷款利息支出、外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3 .综合费用的计算和确定
综合费用计算分为两类:市政工程和市政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桥涵及护岸工程、排水管道工程、排水构筑物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以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由承发包双方以综合费用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及市政工程特点,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约定综合费率计算费用。
市政安装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值勤亭、隔离设施、排水构筑物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由承发包双方以综合费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约定综合费率计算费用。
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信息在合同中约定综合费率时,其中也包括了利润的因素。这里要注意与九三市政费用标准的造价计算顺序的区别。因为原定额费用标准的造价计算顺序表中,利润的计算基数是费用合计(直接费小计+综合间接费),而且是按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
(三)施工措施费内容及计算方法
1 .施工措施费内容
施工措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市政工程所承担的社会义务、施工准备、施工方案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不包括已列定额子目和综合费所包括的费用)。由于施工措施费是完成单位产品所必须发生的,所以在计算时,应由承发包双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规定,通过合同形式或签证加以确认。市政工程施工措施费包括了九三市政费用标准中的部分文字说明直接费和开办费的内容,具体如下:
( 1 )施工便道养护费
① 工期间由于维持老路通车,如需要施工单位负责养护时所增加的费用。

② 施工临时便道养护费。
有关养护费的计取标准和需要养护的时间按施工合同计算。若老路需要加层或加固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按合同计算相应费用。
(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期间施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费及工效降低等所增加的费用。
( 3 )夜间施工增加费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除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工程已按三班制施工考虑了夜间施工因素外,其他工程定额中均未考虑。如因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要求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可计算该费用。
( 4 )施工干扰费
施工期间由于维持公共交通,不能全路幅施工或受其它因素干扰时,可计算其费用。

( 5 )代办建设单位费用
① 代办临时接水、接电费。
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供电部门或施工方代办施工时可计入的费用。
② 港监及交通纠察费用。
( 6 )现场安全施工增加费及措施费
属于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需设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要的施工措施费。

( 7 )特殊条件下施工、技术措施费
① 铁路、航空、航运干扰影响而增加的费用;
② 因地下不明障碍物排除所增加的费用;
③ 公用管线保护、加固、搬迁等的措施费;
④ 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基加固措施费;
⑤ 其它技术措施费。
( 8 )赶工措施费
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时,可计取赶工措施费。但计取了赶工措施费后,不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赶工施工属非正常施工,可能要发生钢板桩和模板用量的增加、随之也可能发生租赁费、机械的进出场费、夜间施工降效等费的增加。
( 9 )工程保险费
指按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实行工程保险所发生的费用。
( 10 )其它
确系实体工程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工程监测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四新技术研究费、技术专利费、现场材料、成品两次搬运等所增加的费用等。
2 .施工措施费的计算
施工措施费由承发包双方遵照有关法规、招标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工程特点,以报价的形式在合同中约定(费用内可考虑综合费用的因素)。

(四)其它费用的内容及计算方法
1 .其它费用的内容
其它费用指按照国家规定可收取的费用。包括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本市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沪财综(1999 ) 63 沪价行(1999 ) 336 号)的规定,取消了上级(行业)管理费。若市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 .其它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详见市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顺序表)
(五)税金的内容及计算方法
1 .税金的内容
税金的内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2 .税金的计算方法
税金的计算基数:直接费、综合费用、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之和。
税金的计算标准:按纳税所在地。
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税金,列入工程造价。
(六)市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顺序表

市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顺序表

九三市政工程造价计算顺序表

从以上新老定额的市政工程造价计算顺序表所列费用项目可以看出,新定额的造价计算其费用项目共计为6 项,这与九三市政费用标准造价计算顺序表中的13 项费用项目相比,因为是按市场价计算费用,所以就不存在定额直接费的概念,也就没有了原定额所通常操作的单项材料补差以及单位估价表的现行价补差。税金的计取按一个标准,这说明新定额更具有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完全是贯彻了量、价分离体现市场经济理念的原则,并且给予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参与市场竞争以更大的空间。

文档更新时间: 2021-05-10 11:27   作者:phjapple